2016年4月5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向国家能源局报送了《关于恳请在我区开展能源综合改革试点的函》(新政函〔2016〕71号)文件,这标志着我区推动能源领域综合改革向前迈出了重要一步。
新疆能源资源富集,开发潜力大,近年来,我区认真贯彻落实第一次、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及“三基地一通道”、“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等战略部署,充分发挥能源资源优势,推动能源工业实现了快速发展,煤炭、油气、可再生能源、电力等各类能源的清洁、高效、安全开发和转化水平得到了全面提升,新疆作为国家综合能源基地的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但与此同时,新疆能源发展还面临一系列体制机制问题,亟需通过改革加以解决。
自治区党委、政府历来高度重视能源综合改革工作,多次就相关工作做出安排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对新疆能源综合改革工作高度重视,对我区开展能源综合改革给予了大力支持,安排有关司局多次与我委对接工作,协助起草完成《新疆能源综合改革试点的初步方案》。下一步,我委将按照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安排部署,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指导下,继续推动能源综合改革相关工作,推动能源工业持续健康发展,促进资源开发更大程度惠及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