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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光伏“领跑者”计划征求意见 关注技术提升
  • 2017-05-24 08:37:58
  • 浏览:2345
  • 来自:上海证券报 作者:陈其珏

记者从业内获悉,国家能源局综合司近日下发了一份关于征求对《关于2017年建设光伏发电先进技术应用基地有关要求的通知》(下称《通知》)意见的函,就光伏发电先进技术应用基地建设的规模、条件、评分规则等征求意见。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这就是今年领跑者计划的相关申报评定办法,其规模较去年进一步扩大,并对行业此前争议较大的多条条款作了修改。

按照《通知》,为促进光伏技术进步、产业升级,降低光伏发电成本,拟组织2017年光伏发电先进技术应用基地建设工作。各单位要在5月25日之前将意见反馈到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

记者从拿到的这份文件上看到,光伏发电先进技术应用基地包括光伏发电领跑技术基地和光伏发电前沿技术应用依托基地两类。在业内看来,前者就是“领跑者”计划,而后者很可能就是传说中的“超级领跑者”,其以拥有前沿技术的光伏产品制造企业为选择对象,相关技术指标应比上述“领跑者”指标有较大提高,且具有原创核心技术知识产权,建成试验生产线或初步形成产能,已具有初期市场应用,已制定该前沿技术的产业化发展计划。

据称,此举是为加速光伏发电前沿技术产业化发展。按计划,该基地每个建设规模50万千瓦,在2到3年内建成,第一年内建成规模不少于建设总规模的10%且不超过30%,在三年内全部建成并促进相应前沿技术产业化。基地企业可独立参与竞争,也可联合投资实力强的其他企业联合参加竞争。基地竞争条件包括光伏电池及组件的先进性、三年内可达到的电价水平。

“政府政策性的倒逼,包括‘领跑者’计划,都是希望行业整体升级换代,把过剩、效率低的落后产能全部淘汰,由此体现大企业技术领先的优势。”海润光伏副总裁邱新在接受上证报记者采访时如是说。

在他看来,之前“领跑者”1.0版本更关注产品的效率,如今则更关注技术的提升,要求产品中必须要有新技术的应用。这是新版“领跑者”和之前最大的区别。

“应通过‘领跑者’推动整个行业的技术提升和发展,但不能拔苗助长。至于‘超级领跑者’,我们认为在技术还不成熟、不适合量产的情况下就推,会导致投资成本高、市场接纳低。政府的出发点是好的,希望提升不同新技术的应用并淘汰落后产能,但对光伏来说还不尽然。”天合光能集团副总裁印荣方对此态度谨慎。

记者注意到,此次《通知》提出的“光伏发电前沿技术应用依托基地”规模,和此前市场传闻每个基地至少100万千瓦的规模相比有了明显缩水,或许正是能源局对上述市场担忧的一种调整。

另据《通知》,2017年光伏发电先进技术应用基地共建设800万至1000万千瓦,每个基地建设规模在50万到100万千瓦之间;每个省(区、市)可申报3个基地,总规模不超过200万千瓦。这相比2016年总计550万千瓦的指标规模有了明显扩大。

今年的光伏“领跑者”技术指标将在2015年“领跑者”指标的基础上,根据产业技术进步水平适度提高。《通知》显示,多晶硅电池和组件转换效率要求分别达到19.5%和17%以上,单晶硅电池和组件转换效率分别达到21%和18%以上,单多晶电池转换效率差提高到1.5%。

而之前的“领跑者”计划要求,多晶、单晶电池组件的光电转换效率分别要达到16.5%和17%以上,两者仅相差0.5%。这一条件一度引发国内单、多晶企业的激烈争议。

另据《通知》,2016年光伏发电未达到最低保障小时数的省(区、县)不得申请。已建成未验收以及在建基地所在市(县)级区域不安排新建基地。

【责任编辑:meimei_s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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