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晶光电近期备受瞩目,继7月17日收报4.56元/股的历史最低值后时隔半月股价仍未有明显起色,截至今天(2日)上午11时为4.87元/股,股价的持续低迷与公司业绩不佳及原董事长荀建华涉嫌欺瞒监管层,违规转让股权有直接关系。身为亿晶光电的实际控股人,荀建华本人也因频陷风波而饱受质疑。
风波第一弹:借壳上市后业绩连续不达标
据悉,2003年,荀建华投资成立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现亿晶光电核心子公司,下称“常州亿晶”),主营业务为晶体硅、阳能电池片和电池组件相关产品的生产与销售。截至2009年末,常州亿晶实现营业收入19.27亿元,实现净利润2.39亿元,并且在福布斯“2008中国潜力企业榜”中位列第二。也是在这一年,荀建华开始为常州亿晶谋求“借壳”海通集团(即现“亿晶光电”600537.SH)上市,彼时的荀建华踌躇满志,信心满满。
为了顺利借壳,荀建华不惜与上市公司签下“对赌协议”,承诺2010年至2013年,净利润分别达到3.04亿元、3.49亿元、3.67亿元和3.39亿元,如果不能完成目标,将以持有的股份进行补偿。而从2009年的净利润数据来看,要实现上述目标并不算难。
2011年,通过定向增发和资产置换,常州亿晶成为海通集团子公司,后者随即更名“亿晶光电”。2011年12月30日,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股重组正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代码600537),成为全国当时唯一在上海A股上市的纯太阳能电池组件生产企业,董事长荀建华一举成为重组后上市公司的大股东。
然而,荀建华万万没想到的是,短暂的辉煌过后等待他的竟是接踵而至的“狂风暴雨”。签下对赌协议后,亿晶光电只在2010年超额完成业绩目标,实现净利润7.47亿元;在此之后光伏行业行情转弱,2011年亿晶光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仅为1.06亿元未达承诺;接着因海外市场的急剧恶化,公司净利润大幅下挫,2012年亏损6.88亿元;2013虽及时调整扭亏为盈,但盈利只有0.69亿元,连续三年与所立目标相距甚远。
2013年后的荀建华早已没了上市敲钟时的意气风发,因亿晶光电连续三年业绩不达标,根据协议,他需要付出交出控制权的惨痛代价。
风波第二弹:改变对赌补偿规则令投资者利益受损
根据对赌协议,倘若完不成目标,荀建华需要以持有公司股份进行补偿,而根据补偿公式及实际净利润、预测净利润的差额,其至少需要将手中80%的股份让出,这意味着,荀建华将失去对公司的控制权。
是奋力挣扎还是坐以待毙?荀建华选择了前者。2013年4月27日荀建华等承诺人提出了《关于协商变更利润补偿方式的请求函》,新方案包括:承诺人以所持股份质押为公司的银行借款提供担保;向其他股东无偿转送股份(每10股送1股);延长剩余股份锁定期三年(至2016年下半年);在一定限额内不参与未来公司的利润分配等。
该方案核心为两点:将原方案注销或送出约1.65亿股的补偿,变为无偿转送2619.7万股,相当于原方案的4417万股,即缩水幅度近四分之三;承诺人以剩余股份质押,帮助上市公司避免资金链断裂。
根据新的补偿协议,荀建华需要将其所持全部股权质押给银行,为公司贷款进行担保,这就意味着如果公司股价再出现较大跌幅,将发生新的危机。除此之外,以分配利润补偿承诺净利润差额,与股权让渡相比,可实施性将大打折扣。如果出现公司常年亏损,大股东套现走人的现象,原本属于对赌方应该承担的责任,将被转嫁给所有投资者。
无论是补偿缩水还是大股东套现走人,都是投资者所不愿看到的,但已经“被”补偿缩水的亿晶光电投资者们或将面临大股东套现走人的不利局面。
风波第三弹:隐瞒交易陷“圈钱”质疑
2016年12月底,荀建华和深圳市勤诚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勤诚达投资)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拟将2.35亿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0%)转让给勤诚达投资,预计分两期转让,转让款共计约30亿元。如果转让成功,荀建华的个人持股比例将降为10.36%。
值得注意的是亿晶光电2016年12月26日停牌前收盘价为7.43元/股,在此期间首次转让给勤诚达投资的8928.8万股转让款竟高达15亿元,平均每股转让价格为16.80元,这与7.43元每股的价格相差太多。
另外,早在今年1月份,双方就已经正式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在亿晶光电披露第一期的股权转让事项时,上交所对此次转让的细节、意图进行了询问,然而,亿晶光电却对第二期股权转让闭口不提,用“控制权稳固”、“不属于一揽子交易”、“不存在控制权让渡”等措辞蒙混过关。直到第一期转让股份完成过户,亿晶光电才在5月25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股份暨实际控制人可能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对股权分两期转让进行了说明,并提示了实际控制人可能变更的情况。
针对此次股权转让,从5月4日开始,上交所连发四张问询函,内容直指实控人荀建华涉嫌欺瞒监管层,违规进行股权转让。6月21日,证监会更是下达了立案通知书,称将对亿晶光电进行信披违规检查。
四份问询函加一份立案通知终于让荀建华坐不住了。6月28日荀建华发布关于未如实披露股权转让事项的说明及道歉,声称选择选择勤诚达及其实际控制人作为上市公司受让方的原因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本人可以以股权转让价款向上市公司偿还利润补偿承诺涉及的69,523.30万元现金;二是基于初步沟通,本人判断勤诚达及其实际控制人资金实力雄厚,可以为上市公司的后续融资提供支持,也可以为上市公司注入新的活力;三是本人仍持有10%股份可以作为大股东继续协助和关注公司的经营和发展,保证上市公司稳定。”
据荀建华的声明可知,转股的起因是为了偿还上市公司6.95亿的补偿专款,但共计30亿的转让款去掉约7亿的补偿款后仍余20多亿,再加上2016年11月曾对其所持亿晶光电股票进行了两次大规模减持,分别为1995万股(占总股本1.7%)和1500万股(占总股本1.28%)合计套现2.6亿元,其股票套现多达逾25亿。同时,根据亿晶光电5月9日晚间公告,荀建华先生已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兼总经理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上述种种被投资者看作是荀建华试图从亿晶光电抽身并疑似“圈钱”的证明。
而被其认为资金实力雄厚的勤诚达投资,据该公司详式权益报告书显示,此公司连续三年的营收均为0,企业资产负债率在2016年、2015年、2014年分别为95.24%、82.16%、82.16%。另据媒体披露,勤诚达收购资金中有9亿来自信托贷款,所提供的质押担保就是拟从亿晶光电拿到的股份。这样的一家公司无论任何也称不上“资金实力雄厚”,荀建华选择此公司的动机不免令人生疑。
因疑点过多,第二期转股没能顺利完成,目前仍为亿晶光电实际控股人的荀建华下一步有何打算还不得而知。对于如今陷入信批违规、“圈钱”等质疑无法抽身的荀建华来说,或许送上《一代宗师》里那句“人生如棋,落子无悔”较为合适,无论当时是否应“借壳”上市,甚至是否该为此决定对赌,这些选择题已然被写好答案,回不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