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局:“红色”地区暂不新增风电光伏项目_SOLARZOOM光储亿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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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局:“红色”地区暂不新增风电光伏项目
  • 2017-11-03 09:38:17
  • 浏览:2072
  • 来自:新浪财经

11月2日,在第九届中国(无锡)国际新能源大会暨展览会上,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李创军在发言中表示,要建立健全风电、光伏发电投资监测、预警及评价体系,严格限制弃风弃光地区新增项目建设,引导总体开发布局。鼓励全社会开展绿色电力证书自愿认购,适时启动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考核和绿色证书强制约束交易。

他表示,风电红色预警地区不得核准新建新的风电项目,光伏发电评价结果为红色的地区,原则上当年暂不下达年度新增建设规模,严禁以先建先得等方式变相扩大光伏发电建设规模。

补充:绿、橙、红,地域如何划分?

根据通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评价等级分为:绿色、橙色和红色,其中绿色等级表示该区域光伏电站开发投资风险低,橙色次之,而红色代表该区域的光伏电站开发投资风险高。类似于交通上的红绿灯标志,绿色表示可行,红色表示危险,橙色介于中间。那被评为绿色、橙色、红色等级的区域分别有哪些?

根据通知公布的监测评价结果,被评为红色等级区域的有:宁夏、青海海西、甘肃(Ⅰ、Ⅱ类资源区)、新疆(Ⅰ、Ⅱ类资源区)

被评为橙色等级区域的有:内蒙古、北京、天津、黑龙江、辽宁、四川、云南、山西(Ⅱ、Ⅲ类资源区)、陕西(Ⅱ、Ⅲ类资源区)、青海除Ⅰ类外其他地区(除海西外其他地区)、河北除Ⅱ类外其他地区(除承德、张家口、唐山、秦皇岛外其他地区)、上海、浙江、福建、河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贵州、西藏

被评为绿色等级区域的有:吉林、河北Ⅱ类地区(承德、张家口、唐山、秦皇岛)、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湖北、湖南

由以上统计可以发现,我国Ⅰ类资源区中除了内蒙古Ⅰ类资源区(除赤峰、通辽、兴安盟、呼伦贝尔以外地区)被评为橙色评级之外,其他Ⅰ类资源区全军覆没,全被评级为红色评级。Ⅱ类资源区基本上被评为橙色等级,其中甘肃、新疆省内Ⅱ类资源区被评为红色等级,Ⅱ类资源区中被评为绿色等级的只有吉林省以及河北Ⅱ类资源区(承德、张家口、唐山、秦皇岛)。Ⅲ类资源区中没有地区被评为红色评级,除了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湖北、湖南六省被评为绿色评级之外,其他Ⅲ类资源区全被评为橙色等级。

总体来看,Ⅰ类资源区投资风险高,Ⅲ类资源区投资风险普遍更低。按资源划分的38个区域中,共有6个区域被评为红色评级、24个区域被评为橙色评级、8个区域被评为绿色评级。

李创军介绍,近年来,中国新能源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一是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总量显著提升。到今年9月底,中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到6.3亿千瓦,其中新能源装机近3亿千瓦。今年1-9月中国新增电力装机中,近60%是新能源发电,新能源发电量超过350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了约25%,新能源在中国能源结构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二是新能源发展国际地位不断提高,中国的水电、风电、光伏发电装机规模均已经连续多年稳居世界第一。据有关机构统计,2016年中国新能源利用量首次超越美国,居全球第一,约占全球新能源利用总量的五分之一。中国已经成为全球可再生能源利用最大的国家,为全球能源转型和新能源开发利用作出了表率。

三是新能源产业实力不断增强,中国已经形成了涵盖研发、制造、设计、施工、运行等各环节的新能源全产业链,风机设备、多晶硅、硅片、光伏电池生产规模均居世界第一。2016年中国多晶硅产量占全球一半左右,光伏组件产量占全球近70%,全球十大光伏制造企业,中国占八家,全球风机出货量前十位的风机制造企业,中国占四家。

他表示,未来还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进一步落实“十三五”规划,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完善新能源开发利用目标引导机制。按照分解任务,逐步实现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15%的目标,强化对地方政府和相关企业的监督和考核。落实“十三五”规划实施指导意见,统筹各类可再生能源发展,严格执行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保证可再生能源项目优先发电权益。

推动技术进步和成本降低,促进产业提质增效。通过发挥市场竞争,推动优胜劣汰,淘汰落后产能,组织风电平价上网示范,鼓励光伏发电竞争性配置资源,进一步提高“光伏领跑者”项目技术要求,鼓励先进技术应用。积极推动降低可再生能源成本,促进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

健全新能源行业管理体系,确保实现又好又快发展。不断完善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自愿认购交易制度,鼓励全社会开展绿色电力证书自愿认购,适时启动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考核和绿色证书强制约束交易。加快推动体制机制改革,完善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并网运行的电力调度体制机制,协调完善风电光伏发电价格政策,落实上网电价退出机制,确保实现风电2020年平价上网,光伏发电2020年用电侧平价上网的目标。

【责任编辑:liuch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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