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27 证券简称:深圳能源 公告编号:2018-013
公司债券代码:112615 公司债券简称:17 深能 01
公司债券代码:112616 公司债券简称:17 深能 02
公司债券代码:112617 公司债券简称:17 深能 G1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丰县 1万千瓦光伏项目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建设项目情况
(一)项目概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能南京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控股公司)拟
通过其全资子公司丰县深能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县公司)投资建设徐
州市丰县1万千瓦光伏扶贫项目(以下简称:丰县项目)。丰县项目计划总投资为人民币7480.00万元,其中自有资金为人民币1500万元,其余投资款通过向金融机构融资取得。公司为丰县项目向南京控股公司增资人民币1500.00万元,南京控股公司向丰县公司增资至人民币1500.00万元。
南京控股公司为丰县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的贷款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的债务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980.00万元。
本次投资及担保事项已经2018年3月6日召开的董事会七届八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本次投资及担保事项不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丰县公司的基本情况
注册日期:2017年11月15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321MA1T9XNG11
法定代表人:吕剑敏。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万元。
注册地址:丰县师寨镇政府驻地。
股东情况:南京控股公司持有100%股权。
经营范围:太阳能发电;太阳能光伏技术开发、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丰县公司最近一期财务报表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8年 1月 31日(未审计)
资产总额 300.40
负债总额 100.40
其中:
(1)银行贷款总额 0
(2)流动负债总额 100.40
所有者权益总额 200.00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0
2018年 1月(未审计)
营业收入 0
利润总额 0
净利润 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 0
(三)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丰县项目位于江苏省徐州市丰县狮寨镇,规划总装机容量1万千瓦,拟使用水平单轴自动跟踪式支架。丰县项目已取得丰县发展改革与经济委员会登记备案(丰县发改经济委备[2017]88号)。计划总投资为人民币7480.00万元,其中自有资金为人民币1500万元,其余投资款通过向金融机构融资取得。丰县项目属于光伏扶贫项目,每年需向当地政府支付扶贫款15万元。
(四)对外投资目的与意义
此次投资符合公司“十三五”战略规划,有利于优化公司电源结构,实现公司电力主业可持续发展。
(五)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丰县项目为公司第一个跟踪式光伏电站,项目建设历史经验不足。公司将加强类似项目建设经验的学习,提升人员技能;同时加强与施工方、生产厂家、监理单位等多方沟通,确保落实第三方的监造人员的进场监造以及专业机构的到货检验,共同完成项目高质量建设。
二、担保情况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丰县项目除自有资金外,其余投资款通过向金融机构融资取得。南京控股公司为丰县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的贷款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的债务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980.00万元。
(二)被担保人情况(见一(二))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担保金额:南京控股公司为项目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的贷款提供不可撤
销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的债务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980.00万元。
2、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债权构成本合同之主债权,包括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3、担保期限:担保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如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
(四)董事会意见
江苏省具有对太阳能电量较好的就地消纳能力,适合太阳能发电项目的建设。
丰县项目所在地电价情况较好,项目投产后具有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 2017年 6月 30日,公司累计担保情况如下表:
项目 金额 (单位:万元)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比例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 799128.14 36.99%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向控股或参股企业提供的担保以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公司未对无产权关系的单位提供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一)同意南京控股公司全资子公司丰县公司投资建设丰县项目,项目计划
总投资为人民币7480.00万元,其中自有资金为人民币1500.00万元,其余投资款通过贷款解决。
(二)同意公司为上述项目向南京控股公司增资人民币1500.00万元;同意
南京控股公司向丰县公司增资至人民币1500.00万元。
(三)同意南京控股公司为上述项目贷款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债务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980.00万元。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