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东发改〔2017〕770号,下称《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向你单位通报新增符合条件的我市施工企业名单(详见附表)。施工企业名单采取动态管理,我局将根据企业诚信经营、施工质量等行为及时更新名单并向你们通报。
专此函达
附表:新增符合条件的我市施工企业名单
2018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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