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推行“先建先得”的典型省份,辽宁省在2014-2015年完不成分配指标要求之后,近两年已经成为光伏投资企业“掘金”东三省的热土,然而,因“先建先得”导致建成光伏电站无法获得指标的后果也随着辽宁省光伏电站建设规模的崛起而日益清晰(点击可查看光伏們日前详细报道《惊叹:先建先得下中国有3GW建成光伏电站无指标!规模失控究竟谁之过?》。
7月9日,辽宁省发改委官网公示了一批纳入年度建设规模管理的普通光伏电站情况。根据国家能源局历年安排给辽宁省的规模指标,自2014年起,共有1.55GW指标被安排给了辽宁省,包括2014年(250MW)、2015年(300MW)、2016年(500MW)以及2017年(500MW)。具体指标安排情况见文末。
截止目前,辽宁省一共公示了4批纳入规模指标的光伏电站。鉴于辽宁省先建先得政策的影响,在2014-2017年指标分配完毕之后,仍将有超500MW的光伏电站建成拿不到指标,这可以从两个方面获得佐证。
首先,根据辽宁省发改委下发的四批指标公示情况发现,已经公示的纳入指标规模的光伏电站规模共计约为1.84GW,超出了截止2017年国家能源局下发的规模指标。也就是说即使已经公示安排指标的的项目中也将有300MW左右的光伏电站无法列入国家能源局的规模管理计划中。
其次,在辽宁省发改委于2018年2月下发的《关于停止执行“先建先得”政策后续有关事项的通知》中指出,“2017年全省已建成并网并需占用指标的光伏容量合计167.2万千瓦,按照先建先得政策,现已顺延占用了2018年全部建设指标,其中集中式光伏电站155.2万千瓦,非自然人全额上网分布电站12万千瓦”。
在国家能源局于2017年7月下发的《关于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的指导意见》中,辽宁省2018年普通光伏电站的指标规模为400MW,但在823号文下发之后,2018年全国将不再下发普通光伏电站指标,这意味着辽宁省日前顺延占用2018年指标的项目将无法获得指标。
以上两方面仅从纳入指标管理的规模进行论证,而据了解,2018年630之前辽宁省仍有数百兆瓦的项目建成,这些项目中不乏还未纳入规模管理的光伏电站。
2017年11月,辽宁省已就这一情况发布了光伏项目建设投资风险监测预警通知,指出“全省在建工程规模过大,剩余年度规模指标远远满足不了项目投产需求”。
值得注意的是,辽宁省公示的纳入2015-2016年建设规模679MW光伏电站中,后因企业举报未全容量并网,辽宁省发改委发文要求被举报的390MW共计18个项目开展自查工作,核实项目信息。截止目前,这390WM的指标分配仍未有进一步的消息。
“先建先得”是一把双刃剑,在促进光伏电站有序健康发展与建成光伏电站无法获得指标导致投资企业亏损的天平上,仅在地方政府一念之间的管控力度上。
另外,从指标规模梳理情况看,辽宁省全额上网的分布式光伏电站是需要占用普通光伏电站指标的,根据《关于停止执行“先建先得”政策后续有关事项的通知》,2017年需要占用指标的非自然人全额上网分布式光伏电站规模为120MW。而根据国家能源局规定,在823号文出台之前,分布式光伏是不需要占用年度规模指标的。此外,从该通知中可以看出,自然人建设分布式以及非自然人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分布式是不需要占用年度规模指标的。
附:辽宁省2014-2017年光伏电站规模建设指标分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