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扶贫办,韩城市发展改革委、扶贫办,西咸新区改革创新发展局、扶贫办,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扶贫办,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公司:
为加强光伏扶贫电站管理,规范电站验收工作,现将制定的《陕西省光伏扶贫工程验收指南》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光伏扶贫电站的验收工作。光伏扶贫电站验收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发展改革委、省扶贫办。
附件:陕西省光伏扶贫工程验收指南
为保证光伏扶贫电站工程建设运行质量,加强光伏扶贫电站工程管理,全面掌握各项目建设情况和效果,发现项目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指导和规范我省光伏扶贫项目验收工作,制定本验收指南。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国家下达我省的“十三五”光伏扶贫电站项目,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按照《光伏发电工程验收规范》(GB/T508796-2012)执行。
二、验收要求
(1)光伏扶贫工程验收工作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分级实施,严格把关,规范高效。
(2)各级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有关单位,成立验收工作小组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验收工作。
(3)光伏扶贫工程验收是对已纳入国家建设规模管理并建成并网的电站开展验收工作,对未纳入国家建设规模管理和未建成并网的电站,待纳入国家建设规模管理、建成并网后适时开展验收工作。
(4)光伏扶贫电站系统安装完成,满足无故障连续运行168小时,可以开展验收检查。验收检查于满足要求后2个月之内完成。
三、验收流程
(1)县级发展改革委(局)会同扶贫、环保、消防、电力等部门成立县级验收工作组,召集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代表等共同参加。
(2)县级验收工作组在项目单位对所建光伏扶贫项目自查的基础上,对项目资料和实地进行检查,对不符合光伏扶贫电站建设要求的事项,应在验收结论中明确列出,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建设单位限期整改,对于无法整改的给予事实披露。
(3)县级验收工作组对本县内所有项目进行验收检查后,形成书面验收意见,分别编制单体工程验收报告,并报送市级发展改革委和扶贫办。
(4)市级发展改革委会同扶贫办依据各县工程验收报告,组织市级总体验收,市级总体验收采取资料调取审核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场检查验收村级电站比例不少于10%,集中式电站每县不少于1个。
(5)市级验收完成后,编制本级总体验收报告,并报送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和省扶贫办。省级发展改革委会同扶贫办根据市级验收报告对各市进行抽查验收,省级抽查验收村级电站比例不低于5%,集中式每市抽查1-2个。
四、验收内容及标准
(一)土建工程
(1)检查施工记录、隐蔽工程验收文件、质量控制等有关资料是否整齐完备。
(2)检查光伏组件支架基础的轴线、标高、截面尺寸、垂直度及金属预埋件的尺寸偏差是否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3)检查光伏组件支架基础外漏金属预埋件是否进行了防腐处理。
(4)检查电缆沟内是否干净无杂物、盖板是否齐全、堵漏及排水设施是否完好。
(二)安装工程
(1)检查主要设备说明书、试验记录、合格证件、安装图纸等是否完整。
(2)检查设备抽检记录和报告、安装调试记录和报告、施工中的关键工序关键工序记录、质量控制等资料是否完整。
(3)检查光伏阵列支架紧固点是否牢靠、弹垫是否压平;光伏阵列支架的垂直度、水平度、角度偏差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设计要求;光伏阵列支架的防腐处理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光伏阵列支架与光伏阵列接地系统是否可靠连接。
(4)检查光伏组件标签是否与认证书一致;光伏组件外观、接线盒、连接线是否有损坏;光伏组件规格、数量和连接路径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光伏组件连接器是否牢固、整齐;光伏组件安装倾角和边缘高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光伏阵列的绝缘电阻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光伏阵列是否遮挡严重。
(5)检查电缆外观是否完好,表面无破损;电缆是否排列整齐、固定牢固,是否采取管线防护、桥架等措施。
(6)检查汇流箱、逆变器的外观是否完好、无形变破损;汇流箱、逆变器的安装位置、安装高度和水平度是否符合要求;汇流箱、逆变器和光伏阵列支架的连接是否牢固;汇流箱、逆变器是否标识齐全,所接电缆是否有规格统一的标识;汇流箱接线是否牢固,压接线是否裸露,电缆孔洞是否封堵严密;汇流箱是否可靠接地。
(7)同时检查逆变器的主要零部件是否有损坏、受潮或松动;逆变器的通风、绝缘和开关功能是否正常;逆变器的交流接口处是否有绝缘保护。
(8)检查变压器、互感器、高低压设备、继电保护装置、无功补偿装置、电能计量装置、通信系统的安装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9)检查光伏阵列过电压保护和接地验收、电气装置防雷、接地网埋设和材料规格型号、接地网焊接、接地网接地电阻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三)并网和电能计量
(1)检查电站电能计量点是否设置在电站与电网设施的产权分界处或合同协议中规定的电量结算点处;电站是否采用具备双向有功计量和无功计量等功能的职能电能表。
电能计量、电能表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2)检查电站是否能够向电网调度机构传输并网开关状态、有功和无功输出、发电量、功率因数、并网点电压和频率、注入电网的电流等信息。
(四)运行和维护
(1)检查光伏阵列的电气性能、系统效率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2)检查电站是否具备数据检查与传输功能;电站运行状态和发电数据是否可通过网页或手机远程查看,是否可查看当日发电量、累计发电量和发电功率,并支持历史数据查询和报表生成功能;电站发电量等信息是否可接入光伏扶贫信息管理系统。
(3)检查项目是否建立运行维护制度,是否有日常巡检记录,是否有佩戴上岗证的专职人员。
五、验收需提供的资料
(1)前期工作文件及批复文件;
(2)招投标文件、合同文件;
(3)施工图、工程设计变更、竣工图;
(4)主要设备材料认证证书或质检报告;
(5)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
(6)工程建设总结报告;
(7)工程竣工报告;
(8)工程概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9)工程设计、施工管理、监理工作报告;
(10)工程结算报告、工程决算报告。
六、不能通过验收的情况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为验收不合格:
(1)提供虚假资料等骗取国家补贴和财政资金的;
(2)擅自变更投资主体、建设规模的;
(3)存在重大工程建设质量问题的;
(4)对提出的建设质量问题不积极整改的;
(5)项目运行疏于管理,不能完成扶贫任务的;
(6)项目投资远超同类项目的;
(7)项目没有依法履行招标程序的;
(8)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
对不能通过验收的工程,各市要进行通报并相应启动追责问责程序。有关情况及时报送省能源局和省扶贫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