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盐城西团储能电站27.72MW/48.4MWh、西团储能电站22.68MW/39.6MWh施工类开始招标,包含储能电站施工招标图设计范围内的建筑、安装工程、图纸答疑、工程量清单等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
平高集团2018-2019年储能项目施工类招标(第二批)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GJC-HS-F-2019-04-2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高集团2018-2019年储能项目施工类招标(第二批),项目建设单位为平高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平高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出资比例100%,并委托平高集团华生电力设计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庆生渡储能电站建设于原 35kV 庆生渡变站址,站址尺寸为 48×67m,约 3216m2,储能电站规模为 27.72MW/48.4MWh。西团储能电站建设于 35kV 西团变内,站内尺寸为 50m×80m, 约 4000m2,储能电站规模为 22.68MW/39.6MWh,35kV 接入。
2.2招标范围:盐城庆生渡、西团储能电站施工招标图设计范围内的建筑、安装工程、图纸答疑、工程量清单等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能力。
3.1 投标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规定,若投标人为原厂商,不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若投标人为代理商,其代理产品的原厂商不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不得存在《招标投标法》第53条、《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51条所列违法行为,不得被司法机关立案;若接受外购外协,投标人外购外协产品的供应商不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不得存在《招标投标法》第53条、《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51条所列违法行为,不得被司法机关立案。
(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位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5)根据《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6号)要求,投标人不得被纳入电力行业市场主体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
3.2 投标人须满足如下专用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须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承装四级、承修四级、承试四级(含)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ISO系列质量、安全、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承诺书),项目经理须提供至少3份110KV及以上电站施工安装业绩。
(5)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工程师或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
(6)投标人须提供至少3份110KV及以上电站施工安装业绩,提供业绩合同。
(7)投标人须提供企业2015-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5月10日至2019年5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将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项目经理相关证件及业绩证明材料、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企业业绩证明材料、财务报告等以上证件加盖公章扫描件一套(详见本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按附件格式填写《招标文件领取确认表》,加盖公章传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pghszbdl_3@163.com(邮件主题栏注明项目采购编号及项目名称),招标人收到后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至《招标文件领取确认表》所填写E-mail中或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上述证件(按招标公告3.应答人资格要求)复印件加盖公章至河南省平顶山市开源路南段平高宾馆1楼109室领取采购文件。
4.2 未按照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5月30日上午9:00。投标文件递交(提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提交)地点: 河南省平顶山市开源路南段平高宾馆二楼会议室。
5.2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投标人:平高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工
联系电话:0375-3805176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南环路东22号
监督部门:平高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部监察组
招标代理机构:平高集团华生电力设计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3MA44QD4M0D
开户行:中国银行郑州锦艺城支行 账号:248158250479
联系人:张工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开源路南段平高宾馆1楼109室
邮编:467000
电话:0375-3804819
电子邮件:pghszbdl_3@163.com
8.合规声明
招标文件(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