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降低工商业用电负担,按照国家电价调整的统一部署,自2019年7月1日起,本市将进一步降低全市一般工商业用户电度电价(除低谷时段外)2.63分/千瓦时,同步降低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户输配电价2.02分/千瓦时,一般工商业用户年电费负担在5月1日降价减少4.69亿元的基础上,再减少10.16亿元。为积极优化营商环境,2018年以来本市六次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累计平均降低9.50分/千瓦时,共为一般工商业用户降低年电费负担45.95亿。
同时,市有关部门及各区还将通过积极扩大一般工商业用户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规模,利用市场机制进一步降低用能成本;通过清理规范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写字楼等转供电环节不合理收费、不及时传导等问题,切实将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政策红利传导至终端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