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利辛县公安局胡集派出所在加大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宣传的同时,多措并举,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成功处置一起阻碍施工、辱骂他人的涉恶案件,犯罪嫌疑人石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逮捕。
2019年3月20日以来,利辛县胡集镇谭庄村贾园庄村民石某(女)以信义光能有限公司(光伏发电)施工时将其种植的中药材“瓜蒌”损毁为由,多次采取辱骂、拉扯的方式阻碍光伏发电工人在茨淮新河南岸30区施工。同时还要求光伏发电公司赔偿其“瓜蒌”损失8万元人民币。通过胡集镇、谭庄村两级干部多次劝解无果,一时在胡集镇辖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后经调查,石某所称开荒种植“瓜蒌”的11亩多地系利辛县茨淮新河管理所所有。2015年底光伏发电与利辛县茨淮新河管理所签订租赁合同,期限为20年,生效日期为2016年1月1日。而石某所称“瓜蒌”为野生,并非石某所种植。
胡集派出所办案民警经过1个多月的调查取证,得知2018年12月12日,石某(家有三台收割机、一台旋耕机、三个儿子、一个女儿)以办理贫困户为由到利辛县胡集镇胡东社区二楼会议室内,扰乱胡集镇党委正在举行的会议,后石某在会议室一楼大厅对镇干部蒋某、刘某等人公开辱骂。2018年12月底,在利辛县胡集镇谭庄村村委会,石某以村干部管某不为其办理贫困户为由,公开对村干部进行辱骂。后石某又以村干部贾某未帮其办理贫困户为由到贾某家门口,用木头、铁网等物品将贾某家出路封锁,并对贾某采取抓、挠、殴打。
办案民警在掌握了石某的证据后,于2019年5月9日上午,依法将其传唤至派出所,在大量的事实面前,石某一改往日的面容低下了头,并对其多次阻碍光伏发电施工、辱骂镇村干部等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当日,石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利辛县公安局刑事拘留,5月20日被利辛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现羁押亳州市看守所。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等待她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5月31日,信义光能有限公司(光伏发电)工作人员将一面“公正执法、热心为民、为民服务、敬业正直”锦旗送至胡集派出所,以示对民警公正执法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