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历时7年的中美补贴大战已经迎来终局,但更深层次的补贴博弈,才刚刚开始。
8月原本是世贸组织(WTO)长达30天的休会期,而在本月唯一一场会议,也即日内瓦时间8月15日下午的争端解决机构(DSB)会议上,DSB主席依然按期宣布,正式采纳专家组报告,裁决美方涉案11起反补贴措施违反世贸规则。
第一财经记者从数位参会的日内瓦官员处获悉,这个结论遭遇美国代表现场的强烈反对,中美双方都在日内瓦会议现场发表了长篇演讲,再次就这一结论进行了激烈交锋。
中国虽然就裁定中对于WTO补贴规则下的“公共机构”的解释表达了不满,但总体支持上诉机构的决定;而美国则不仅从根本上反对上诉机构结论,还试图挑战自WTO成立以来各方遵循的“反向一致”原则。
有权威人士对第一财经记者独家透露,鉴于美方执行措施依然违规,中方可申请报复授权。这将是中国继诉美反倾销措施案(DS471)后第二起取得报复授权的案件。但申请报复的时间还未定。
会场上,欧盟、加拿大、澳大利亚随后发言称,虽然在实体问题上赞同美方立场,但在上诉机构报告通过与否上坚决反对美国的说法,认为上诉机构的结论就是反向一致通过,没有模糊空间。
对外经贸大学中国WTO研究院院长屠新泉对第一财经记者解释说,美国的反对是无效的,按照流程,这已经是不容质疑的最终结论。
美国反对上诉机构裁定,但终局已定
第一财经记者提前获知的会议议程显示,讨论被安排在第十部分“的美国对中国部分产品采取反补贴措施”项下。这场源于美国对中国进口商品施加反补贴税,中国申诉至WTO并获胜后,又因为执行问题而再次被中国申诉至WTO,此次迎来了最终结论:必须执行。
事情还要从十多年说起。由于美国商务部在2007年至2012年发起17项反补贴调查,对自中国进口的多种商品施加反补贴税。相关产品包括太阳能板、压力管、柠檬酸、草坪修剪器、厨房置物架、钢绞线、印刷图形、钻杆、铝挤压件、钢瓶和光伏面板等。出口额大约为73亿美元。
对于美方施加的反补贴税,中国在2012年向WTO申诉,并获支持。
之后,美国商务部修改了12项反补贴决定,但2016年5月,中国发起了WTO争端解决流程,指责美国商务部在反补贴调查中,依然使用非法标准和方式。因此,2016年7月建立了一个合规专家组;2018年3月21日公布裁定。
根据流程,美国在2018年4月27日提起上诉,挑战了一些结论,中国也在2018年5月2日对另一些结论发起了挑战。今年7月16日,WTO公布了中国诉美国反补贴措施案(DS437)执行之诉上诉机构报告(下称“报告”),裁决美方涉案11起反补贴措施违反世贸规则。该报告为这些挑战画上一个休止符。
但报告发布后,美国贸易谈判代表办公室(USTR)发表声明,对此表达了不满,称上诉机构加重了成员义务,但减少了成员权利,超出了法定的90天报告期。
彼时,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就报告发表谈话指出,近年来,美国对中国产品滥用反补贴措施,对中国产品正常对美出口构成严重阻碍。美方涉案反补贴措施已多次被WTO裁决违反多边规则。中方敦促美方立即采取切实行动,纠正在对华反补贴调查中的错误做法,为中美两国企业营造公平稳定的国际贸易环境。
根据WTO规则,一旦上诉机构作出终裁,需遵循“反向一致”原则,也即只有所有国家都反对,才不通过。由于胜诉方肯定会同意,结论不再可能发生改变。
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副教授丁如对第一财经记者说,下一步,中美之间可以就美国合规执行WTO裁定期间进行磋商,如果美国拒不执行,中国可以申请报复,获得争端解决机构认可的报复内容、金额及时间。
美国公然挑战WTO上诉机制
在这个已没有太多空间挑战的环节,美国依然在日内瓦的会议现场对结论发起了长达17页的质疑,并继续开启批评中国经济模式。
一般而言,此类案件申诉的要点覆盖面较多,裁定结论不会完全支持某一方,只要是更多要点被支持就可以算是赢得了申诉。本次被裁定表明,中国至少赢得了三项主张中的两项。
中方代表也做了长篇发言,中国并不完全满意专家组和上诉机构报告的结论,但整体上,中国支持裁决,并呼吁美国之后的行为能够遵守该决定,摒弃之前不履行的做法。
但让现场谈判官员吃惊的是,美国代表发表了一个篇幅更长的讲话。与以往不同,本次美国提出了一些挑战上诉机制本身的反对意见。比如,美方挑战了“反向一致”原则,称应当使用“正向一致”,也即只有所有国家都同意,结论才能通过。
美国代表还说,反对上诉机构报告,首先因为负责这个案子之一的大法官斯旺森(Shree Baboo Chekitan Servansing)的任期已于去年9月30日结束,但之后仍在继续负责案子;其次,上诉机构报告已经超过了发布裁定的90天期限。
屠新泉对第一财经表示,由于审理一个案子最少需要三个法官,有时候会有一些意见不一致的地方,但最终结论会少数服从多数。两年前,涉及申诉国籍法官会被要求回避,但由于去年开始,法官人数不够,也不得不有美国籍法官参与其中。
此外,上诉机构审理的案子由于复杂且耗时漫长,即便几年后某位法官到期退休,也会由最开始的法官一直负责到底,不会临时换人。“美国的理由,都是以前很罕见的,挑战底线的借口。”
这些观点引发了包括中国在内的各方的反驳。
中国代表反驳说,虽然上诉机构成员有权发布独立观点,但是多数观点才提供裁定的基础,而上诉机构应该基于“反向一致”的原则接受报告。
欧盟、加拿大和澳大利亚也赞同,这个报告需要遵守反向一致的原则。欧盟和加拿大表达了对于上诉机构报告中独立观点的关注,欧盟称,虽然独立观点是允许的,但是必须执行上诉机构的一致性决定,而不同意见应该用一种更冷静的方式表达。
而且,正是由于特朗普政府上任以来,美国不断阻挠上诉机构新成员遴选流程,前述大法官斯旺森也是因为美国的阻挠,未能获得连任延期。有趣的是,就在本次会议上,美国代表以类似的理由,再次拒绝了其他多国成员提起的上诉机构大法官另选流程。
截至目前,WTO上诉机构的七个职位中只有三人在任,勉强达到了上诉机构能够正常运行的最低数量成员的要求。印度籍大法官巴提亚(Ujal Singh Bhatia)和美国籍大法官格拉汉姆(Thomas R. Graham)均将在2019年12月10日结束其第二任任期。中国籍大法官赵宏的第一任任期也将于2020年1月30日结束。也即到了年底,上诉机构将因美国的反对而面临瘫痪。
中美补贴之争仍在持续
虽然中国在单一案例中赢得了胜利,但中美之间关于补贴的博弈还在继续。
就在今年3月份,WTO关于美欧之间持续15年的“飞机补贴大战”也进入尾声。这两场诉讼马拉松的核心内容,都直指目前WTO改革的核心争议议题:美欧之间的补贴大战已落下帷幕,美国、波音以及欧盟、空客都获得一定的补偿。但本次裁决,却给未来中美补贴争议埋下了伏笔。
前述日内瓦权威人士对第一财经记者说,在报告中,虽然上诉机构驳回了美方关于外部基准和专向性的上诉请求,认定美对油井管、太阳能电池板等采取的11起执行措施依然违反《补贴协定》;但同时,也驳回了中方关于公共机构的上诉请求。
丁如分析说,报告在公共机构问题上对美国路径采取宽容态度。一旦美国认定公共机构的论证思路被认可,之后美国对国有企业施加一系列政府性质的义务就似乎顺理成章了。
她指出,伴随案件进展,这个问题经过了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无明确规则,美国通过国内法,按照政府控制论认定国有企业都是“公共机构”,即补贴主体,然后把国有企业的产品都认定为补贴,这样下游的出口企业就会面临反补贴税。
第二个阶段是中国起诉到WTO,形成第一个明确解释公共机构的裁决,(DS379),上诉机构认定国有企业为公共机构必须证明其行使政府职能。
第三个阶段是各国根据这个法律解释的执行,美国通过认定国有企业都有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政府职能,又认定中国国有企业都是公共机构,中国反对这种方式,认为这种执行不符合上诉机构的解释。于是便有了之后DS437的执行之诉的专家组和上诉机构裁决。
事实上,中国和欧盟已于今年4月就该议题破冰,开启讨论。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欧洲理事会主席唐纳德•图斯克、欧盟委员会主席让-克洛德•容克4月9日在布鲁塞尔举行第二十一次中国-欧盟领导人会晤并发表《第二十一次中国-欧盟领导人会晤联合声明》(下称《联合声明》)。第13条中:双方重申共同致力于世贸组织改革合作,以确保其相关性并能应对全球贸易挑战。为此,双方将在中欧世贸组织改革联合工作组已有工作基础上,加紧旨在加强产业补贴国际规则的讨论。
彼时,一位在日内瓦国际经贸谈判圈的核心人士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联合声明的关键是同意加强产业补贴国际规则的讨论,这也是首次在中欧联合声明中纳入这个表述。“而WTO改革和产业补贴,两者是互相关联的。”他说。
4月10日,欧盟给第一财经记者发来的材料显示,图斯克和容克在上述会晤后的讲话也确认了双方在产业补贴上的历史性突破。
图斯克说,针对WTO改革,欧盟将产业补贴作为优先事项,因此很高兴与中国伙伴就产业补贴问题达成一致,这是一个突破;容克也表示,中欧双方已同意深化关于WTO改革的对话,使之适应现代经济,尤其是在产业补贴方面,“我们相信,这能够带来真正的变革,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
此前,接受第一财经记者专访的前WTO总干事拉米,美国前贸易代表巴舍夫斯基,也都对中国的产业补贴及国有企业问题提出特别关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