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关于促进储能技术与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17〕1701号),加强储能标准化建设工作,发挥标准的规范和引领作用,我们结合实际,制定了《关于加强储能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加强储能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落实《关于促进储能技术与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17〕1701号),加强储能标准化建设工作,发挥标准的规范和引领作用,促进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能源安全新战略,强化顶层设计和工作统筹,科学建设储能标准体系,有力支撑储能技术与产业发展。
(二)工作目标。到2021年,形成政府引导、多方参与的储能标准化工作机制,推进建立较为系统的储能标准体系,加强储能关键技术标准制修订和储能标准国际化。
二、重点任务
(一)建立储能标准化协调工作机制。国家能源局会同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等建立储能标准化协调工作机制,指导储能标准化建设,协调解决储能标准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加强储能标准化技术组织体系建设,促进协调相关行业标准化管理机构,以及储能领域相关标准化技术组织间的沟通及协作。
(二)建设储能标准体系。跟踪储能技术与产业发展,针对储能设施在能源系统的应用,建立涵盖储能系统与设备及其应用,相互支撑、协同发展的标准体系。积极推进关键储能标准制定,鼓励新兴储能技术和应用的标准研究工作。
(三)推动储能标准化示范。推进储能技术创新与标准研制有效结合,鼓励在储能工程示范项目中开展标准应用、验证、研制,将成功的工程应用经验转化为标准。开展储能标准化试点示范,促进企业运用标准化方式组织储能工程应用,发挥标准化对储能产业的支撑和引领作用。
(四)推进储能标准国际化。积极承担储能技术国际标准制修订任务,实质性参与储能技术领域的国际标准化工作。在国际标准研究和验证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储能国际标准的转化率。通过双边、多边能源国际合作,促进储能标准国际化。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国家能源局会同有关部门每年定期组织储能有关标准化管理机构、标准化技术组织、学协会召开储能标准化工作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储能领域标准的重大问题,统筹部署储能领域标准化工作计划。
(二)加强信息共享。建立储能标准信息平台,共享储能标准化工作动态信息。相关标准化技术组织按职责分工,定期将标准制修订成果和工作信息在平台上共享。
(三)加强技术交流。发挥相关标准化管理机构、标准化技术组织、学协会的平台作用,加强储能标准宣贯,促进储能重点标准贯彻落实。积极开展储能标准技术交流,推动储能标准应用实施和技术进步。针对储能领域热点、难点问题,组织专题研讨。
(四)加强监督管理。国家能源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在工程中实施效果良好的储能标准加强推广应用;对内容滞后、交叉重复、使用率低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及时推进标准修订、整合或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