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前疫情尚未结束,发展任务异常艰巨的情况下,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一系列政策安排以扩大有效投资、加快落实区域发展战略,具体包括拟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3.75万亿元,加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及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强交通、水利等重大工程建设,深入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推进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等。其中,绿色市政债券可有效助力各地方政府支持当地经济绿色转型,绿色债券分类标准在多领域与新基建发展方向高度拟合,既往发行绿色债券为我国区域经济战略提供了有力支持。因此,绿色债券有望在政府工作报告目标实现进程中发挥更好作用,为完成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提供助力。
一、地方政府专项债额度拟增加1.6万亿元,绿色市政债前景可期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今年拟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3.75万亿元,比去年增加1.6万亿元,提高专项债券可用作项目资本金的比例,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6000亿元。上述安排为绿色市政债券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市政债券基础设施逐步完善,项目收益试点较为成熟。地方政府专项债被称为中国版市政债。根据国发[2014]43号文规定,区别于由公共预算收入偿还的一般政府债,专项债指以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业项目为融资标的,以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偿还的债券。市政债券的发行主体为省级行政区和计划单列市,受到地方债额度调控,有助于地方实施较为精准的风险敞口控制,规避了过去城投平台发挥地方融资职能造成的城投债偿付问题,也避免了通过政府出具担保函、承诺回购等违规方式进行融资造成的隐性债务扩容。值得一提的是,2017年起我国从土地储备和收费公路领域开展试点,逐步建立专项债券与项目资产、收益对应的制度,为地方政府进一步通过专项债满足融资需求创造了条件。
绿色市政债券具备多重比较优势,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绿色市政债券集公益性、收益性及正外部性于一体,可有效匹配地方逆周期产业结构调整需求和高质量发展需要,具备多重比较优势。从发行角度来看,省级政府或计划单列市直接发行使得市政债信用等级较高,有助于节约融资成本;从投资角度来看,市政债券票息免税,即投资者购买市政债券一般可以免缴利息所得税。我国目前发行的绿色市政债券仍然较少,2019年6月,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之一的江西赣江新区发行了我国首单绿色市政债,信用评级AAA,募资资金3亿元用于儒乐湖新城综合管廊和智慧管廊项目建设,超额认购倍数达12倍,市场认可度较高;其投资的两个管廊项目总建设成本15.76亿元,其中通过市政债券募集资金12.5亿元,预计未来产生收益总计25.51亿元,可完全覆盖项目建设成本和债券融资成本,在不扩大地方财政支付压力的前提下满足了当地管廊建设的绿色发展需要。
二、“两新一重”建设获重点支持,绿色债券应用场景更为丰富
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重点支持既促消费惠民生又调结构增后劲的“两新一重”建设,主要是:加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充电桩,推广新能源汽车,激发新消费需求、助力产业升级;加强新型城镇化建设,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3.9万个;加强交通、水利等重大工程建设,增加国家铁路建设资本金1000亿元。
绿色债券分类标准与“两新一重”重点建设领域拟合程度较高。我国现行绿色债券分类标准主要包括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发布的,适用于绿色金融债、公司债、债务融资工具及资产支持证券的《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15年版)》,以及国家发改委发布的适用于绿色企业债券的《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从具体分类标准来看,新能源汽车整车及零部件制造、新能源汽车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清洁交通等项目同时符合两套标准支持范围,《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15年版)》中对适应气候变化类项目的支持,涵盖不少水利工程项目,整体拟合程度较高。
既往发行绿债对相关领域支持力度较高,未来有望更好发挥资源配置调节作用。2019年我国境内市场累计发行普通贴标绿债(不含资产证券化)163只,募集资金2438.63亿元用于支持绿色产业建设。从具体投向来看,其中313.65亿元用于支持城市轨道交通项目;56.9亿元用于铁路交通项目;63.01亿元用于可持续建筑及具有节能效益的城乡基础设施建设;40.27亿元用于支持包括清洁客运汽车在内的城乡公路运输公共客运项目;30.35亿元用于新能源汽车及交通互联网项目。伴随着上述领域的加快发展,绿色债券有望在推进重点领域建设进程中提供更为精准的资金支持。
三、区域发展战略加快落实,绿色债券可更好支持区域经济转型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加快落实区域发展战略。包括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推进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发展海洋经济等。从我国绿色债券发行情况来看,其发行区域分布及产品创新可有效适配各地区经济绿色转型需求。
绿色债券发行区域分布较广,京津冀绿色债券发展情况较好。自2016年贴标绿债市场启动以来,截至2019年末,我国境内市场累计发行普通贴标绿债(不含资产证券化)426只,除特别行政区外,31个省级行政区中共有28个发行过绿色债券,覆盖范围较广。具体来看,京津冀地区累计发行112只绿色债券,募集资金2461.7亿元;其中1147.2亿元用于多种用途,846.3亿元用于清洁能源项目,158亿元用于清洁交通项目,133.2亿元用于节能项目,为京津冀地区经济绿色转型提供有力支持。
绿色债券创新能动性较强,为“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提供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中,广东省已累计发行41只绿色债券;作为国际金融中心,香港已安排和发行的绿色债券累计金额达260亿美元,香港特区政府在“政府绿色债券计划”下于2019年5月首次发行绿色债券;澳门绿色债券市场处于起步阶段,已有中资企业赴澳交所发行绿色债券。值得一提的是,农业发展银行于2019年10月发行“粤港澳大湾区”主题绿色金融债券,募集资金25亿元;广东省政府于2020年5月12日发行其首只绿色政府专项债券,募集资金27亿元用于重点支持大湾区重点基建项目——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
绿色债券支持环境友好类项目,为我国生态保护战略提供有力抓手。2019年1月,生态环境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提出健全投资与补偿机制,拓宽投融资渠道。自2018年12月宜昌高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发行首只长江大保护专项绿色债券以来,我国累计已发行长江大保护专项债券5只,募集资金62.5亿元,用于支持长江沿线污染治理、生态保护、能源清洁利用等,绿债发行有效支持生态保护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