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底,江苏能源监管办开展部分新能源在建项目现场安全督查,督查中发现存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参加单位安全管理缺失、监理单位未严格履行监理职责等突出问题。
6月11日,根据前期安全现场督查情况,江苏能源监管办分管负责人对睢宁核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睢宁官山众鑫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开展安全监管约谈,并提出监管要求:一是强化红线意识,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措施,提高本质安全水平,杜绝电力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二是深入开展电力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安排,亲自带队,全面排查各类高处施工作业、起重机械、脚手架等重点部位安全隐患,坚决防范高空坠落、设备倾覆、基础坍塌等事故,对严重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应立即停产停工整顿。三是加强施工现场安全风险管控,规范施工流程,严格作业程序,配足现场监理人员力量,严格外包队伍日常管理,强化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保证建设项目工期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