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价格“放管服”改革,简化工作程序,提高服务效率,近日,省发改委出台《关于进一步简化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管理方式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0〕1159号),进一步简化我省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管理方式。
通知规定,自2020年9月23日起,对国家发展改革委已制定标杆上网电价政策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风力发电、光伏发电、农林生物质发电、垃圾焚烧发电、沼气和填埋气等其他生物质发电),由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支付上网电费和国家补贴,省发改委不再批复具体项目上网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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