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莱特玻璃准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5,000万股A股新股(可调整),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据悉,此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国泰君安(18.230, 0.18, 1.00%)证券。
10月28日,资本邦获悉,港股公司福莱特玻璃(06865.HK)发布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按该《批复》,福莱特玻璃准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5亿股A股新股(可调整),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据悉,此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国泰君安证券。
福莱特玻璃表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述批复文件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据福莱特玻璃披露的第三季度报告显示,今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0.166亿人民币(单位下同),同比增长18.81%,该公司解释说这主要系光伏玻璃销售均价和销售数量同比增长所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11亿元,同比大增59.9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6.88亿元,同比大增6.84倍。
截至报告期末,总资产方面也比上年度末增加27.00%至119.28亿元。
据悉,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集玻璃研发、制造、加工和销售为一体的综合性中大型企业,创建于1998年6月,集团本部位于长三角经济中心浙江嘉兴市。福莱特的主要产品涉及太阳能(4.680, 0.10, 2.18%)光伏玻璃、优质浮法玻璃、工程玻璃、家居玻璃四大领域,以及太阳能光伏电站的建设和石英岩矿开采,形成了比较完整的产业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