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港口镇综合行政执法局结合“蓝箭Ⅲ”工作方案,对辖区内一处未经许可擅自搭建的钢结构光伏电站框架进行拆除。
该处违建位于群众社区高速出口旁,违建业主擅自在房屋楼顶搭建高约4.5米钢结构框架,执法队员巡查发现后立刻责令其停止施工,并要求其自行拆除。经过多次沟通,该业主表示愿意积极配合拆除工作。
小编未查到中山地区对屋顶光伏电站安装高度限制有明确的政策文件,但参考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禅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之前发布的公告,明确表示安装光伏发电的高度不大于2.2米的,超过2.2米的需要向规划局审批。
在屋顶安装光伏电站,如安装的框架较高,建议提前向当地城管局咨询是否有限高政策或要求,以免安装好后被当违建拆除。
投稿、咨询、爆料——电话:(021)50315221-812,邮箱:edit@solarzoom.com,QQ:2880163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