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晚,SOLARZOOM在新浪财经及第一财经媒体报道(均援引韩联社文章《韩华集团旗下太阳能电池制造商在华专利侵权案胜诉》)的基础上,综合现有素材,发布了《韩华Q-CELLS中国专利诉讼案胜诉专利持久战再度升温》一文,引起隆基股份的高度关注。11月18日晚间,隆基股份发布《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表示国家只是产权局专利无效审查属于行政审查程序,近审查授权专利是否专利要求,并非诉讼,不包含任何是否侵权的判定或裁决。
经核实,此次事件确系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于 2020年11月2日和5日分别发布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针对韩华的两件专利(ZL201080026335.0、ZL200880124779.0)的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审查决定两件专利均被宣告部分无效(其中大部分重要权利要求被无效或被权利人修订),未经法院裁决,不适用“诉讼”、“胜诉”等词语。
以下为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