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记者报道了山东沂水县《关于全县暂缓在谈拟建光伏项目的紧急通知》,要求全县范围内所有在谈、拟建的光伏发电项目,一律暂缓。各级此类项目需统一报送县光伏专班,经研究后根据情况实施。同时,沂水经济开发区、县行政审批局、供电公司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暂缓受理光伏立项备案和并网申请。
我们的评价是:出于种种目的地方能源主管部门、电网公司可能限制其他分布式项目并网,造成事实上的垄断,这对于户用市场的打击、破坏更甚于531新政。
而在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发布的国家能源局《关于报送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的通知》解读中,也明确提出:此前一些地方政府出台了相关通知,比如暂停本区域内的市场化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将所有项目强行纳入单一企业,甚至搞所谓“一企包一县”的做法。这种方法与试点方案通知背道而驰,应该尽快纠正。
可惜,事与愿违,第二个限制当地分布式项目备案、并网的地方政策来了!
近日,有网友向索比光伏网爆料,河北隆尧县发布了与山东沂水县高度相似的通知,要求在谈、拟建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律暂缓实施,以便整县推进试点工作启动。
以下是政策原文,供读者参考:
各乡镇政府、开发区、食品城、县行政审批局、供电公司:
为贯彻落实国家“碳达峰、碳中和”安排部署,省、市有关文件要求,我县现已启动整县推进分布式光伏试点工作,为突出规模效应,统筹考虑整体布局,电网负荷和储能建设,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县范围内所有在谈、拟建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律暂缓实施,各级此类项目需统一报送县发改局,经研究后根据情况实施。
二、各乡镇政府、开发区、食品城、县行政审批局、供电公司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暂缓受理光伏发电的立项备案和并网申请。请各级有关部门高度重视,于7月2日前,将本部门目前在谈拟建的项目有关情况,报送至县发改局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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