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林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林洋新能源”)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电投安徽分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据悉,双方以市场为主导,将在地面光伏、风电项目,源网荷储、多能互补一体化基地、整县分布式光伏屋顶、储能电站开发建设、碳资产托管、光伏运维等领域展开全面合作。
主要合作内容包括:
● 双方同意将对方视为新能源、储能项目开发、光伏运维、碳资产托管开发的优先合作方。采用林洋整县分布式屋顶推进方案,在安徽市场开发整县资源,并争取在“十四五”期间完成安徽、河南地区2GW左右的项目合作开发。在2022-2025年,每年实现不低于500MW的新项目开发合作。
● 按照市场化原则,双方共同出资成立新能源公司,投资开发新能源项目。
● 双方合作的新能源、储能项目及国电投安徽分公司所开发的新能源、储能项目优先由林洋承接EPC。
同时,国家电投安徽分公司所属光伏电站优先交由林洋承接运维工作。作为此次合作的重要方向之一,“整县推进政策”是助力国家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愿景的重要举措。整县推进政策出台后,多样的开发、建设场景考验着企业的适应能力。
此前,林洋能源积累了丰富的项目应用案例,具有对各种光伏发电场景良好的适应能力。林洋能源丰富的项目产品应用经验在整县推进工作中将被充分应用,有利于企业优化光伏电站系统设计,提升建设效率,带来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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