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了解到,准格尔旗能源局发布关于2021年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的公告。
为确保完成自治区2021年可再生能源非水电最低消纳责任权重、2022年可再生能源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预期目标,2021年自治区计划安排一批集中式风电、光伏发电保障性并网项目由自治区能源局统一组织竞争性配置工作。分散式风电、分布光伏发电项目按照已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2021-2023年)建设规划》文件要求,由各盟市相关主管部门有序组织开展,于9月8日前到综合规划股报名。
公告如下: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内能新能字〔2021〕574号)和《鄂尔多斯市能源局转发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能局发〔2021〕143号)要求,结合准格尔旗工作实际,各企业在执行以上通知的基础上,按以下要求参与报名。
一、开发原则
以基地化、规模化、一体化、产业化开发原则,重点在荒漠地区、采煤沉陷区、露天煤矿排土场等地进行统一规划、有序开展、分步实施,优先支持促进准格尔旗绿色转型发展的新能源综合开发企业。
二、报名时间
请各企业于2021年9月5日—9月8日到我局综合规划股(准格尔旗大路新区建业大厦9号楼424室)报名,并领取相关资料,逾期不再受理。
我局本着公平公正原则,对企业提供的相关资料委托第三方进行统一评审后上报鄂尔多斯市能源局。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郝 勇 13948874687
郭宝毅 15374996288
附件:《鄂尔多斯市能源局转发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能局发〔2021〕143号)
2021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