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临港新片区日前印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将大力推广超低能耗建筑建设,每年选取至少两个适宜的公共建筑或住宅建筑,开展近零能耗建筑建设示范,探索产能建筑试点。
《方案》明确,将积极推广可再生能源利用,强化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应用。基于临港地区气候条件,推广风能和太阳能利用,积极开展光伏建筑一体化建设,充分利用工业建筑、公共建筑屋顶等资源实施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探索光伏柔性直流用电建筑或园区示范。临港新片区政府投资项目应当采用可再生能源应用系统,其可再生能源综合利用量核算系数达到上海市《民用建筑可再生能源综合利用核算标准》中先进值标准。
同时,基于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针对重点用能建筑、高耗能建筑开展能源审计,强化既有公共建筑节能监管,督促低能效建筑整改。
关于建筑垃圾处理,《方案》提出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产生、谁处理”的原则,形成收、运、处、用一体化运作模式。建筑废弃混凝土应当回收使用,由建设单位承担统一分类、运送处置和资源化利用的责任。加强雨水等非常规水源优先用于建筑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