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顶楼建光伏设施超标,相关部门:加大巡查力度,依法查处_SOLARZOOM光储亿家
设为首页收藏本站联系我们
| | | | | | | | |
业主顶楼建光伏设施超标,相关部门:加大巡查力度,依法查处
  • 2021-10-19 09:03:46
  • 浏览:1597
  • 来自:大武汉客户端

  近日,网友钟先生在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洪山区张家湾街褐石公馆小区内,多个顶楼业主超标准建设光伏项目,并质疑业主将光伏设施建成了“阳光房”,希望相关部门查处。长江日报记者现场探访发现,部分在建光伏设施的高度在3米左右,形似建筑物顶棚。洪山区张家湾街综合执法中心回应,将加大该小区的巡查力度,一旦发现有违规建设光伏的现象,将依法进行查处。

  褐石公馆小区楼顶的光伏发电设施。记者孙笑天 摄

  钟先生是洪山区张家湾街褐石公馆小区业主。据其介绍,小区今年6月份交房,由高层、小高层和叠拼别墅三部分组成。交房后不久,多栋叠拼别墅顶楼业主开始建设光伏设施。

  “这些光伏设施大多不合规范。”钟先生表示,小区居民查询相关政策发现,根据国家能源局《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光伏设施必须按照要求规范安装,屋顶安装的光伏板从屋面平台起算,其高度不应超过1.8米。可小区内安装的光伏板基本没有低于1.8米的,且占用空间极大。

  18日中午1时许,记者在该小区看到,该小区多栋叠拼别墅楼顶有已建好或正在建设的光伏设施,其中13栋楼顶有工人正在施工。

  褐石公馆小区13栋顶楼正在建设的光伏项目。记者孙笑天 摄

  随后,记者来到小区一栋高层楼顶,从上方俯视发现,这些光伏项目高矮不一,但有3处的高度明显超过1.8米。其中,13栋楼顶正在搭建的框架占据了整个楼顶约三分之一的面积,以施工工人为参照物,该处框架高约3米左右。

  记者查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发现,除了高度不能超过1.8米的规定,光伏发电项目所依托的建筑物及设施应具有合法性,利益相关人无异议,项目设计时必须综合考虑防水、防火、防雷、屋顶荷载及日照影响等因素,不得建设与屋顶光伏发电设备无关的建(构)筑物。

  “这就是在做阳光房,侵占公共空间。”钟先生称,超标准搭建光伏板,不仅影响楼栋整体美观,如遇到大风等恶劣天气,也有安全隐患。

  该小区物业负责人表示,小区目前共有八九户业主建设光伏项目,都曾在相关部门进行备案,有居民质疑建设超标后,也已向城管部门反馈。

  针对网民反映问题,洪山区张家湾街综合执法中心回应,执法人员在现场核实中,发现该小区光伏设施高度超过1.8米,已责令施工人员停工并进行整改,并约谈了该小区部分业主,宣传光伏建设的相关规定。下一步,街道综合执法中心将加大该小区的巡查力度,一旦发现有违规建设光伏的现象,将依法进行查处。

  为何小区内仍有光伏项目在施工?该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前期执法中,对违规施工的情况,曾没收施工方相关工具,现今仍在施工的应为新开建的项目。由于光伏项目属于近年新兴事物,具体违规情况如何界定难以厘清。光伏相关政策文件为规划部门制定发布。目前,中心已就此向区规划部门去函咨询,后期,将根据规划部门的指导意见,开展联合执法。

【责任编辑:sunnyz】
投稿、咨询、爆料——电话:(021)50315221-812,邮箱:edit@solarzoom.com,QQ:2880163182
关键字阅读: 光伏发电
0条评论
还没有人评论过,赶快抢沙发吧!

匿名发表

微信公众号:
Solarzoom光伏太阳能网
微博公众号:
SOLARZOOM光伏太阳能网
  • 一天
  • 一周
  • 一月
  • 每日资讯
  • 光伏杂志
  • 专题
  • 每日光伏市场参考
马上订阅
印度商工部反倾销局(DGAD)正式公告,将对中国大陆、台湾、马来西亚等地进口的太阳能电池展开反倾销调查。同时,欧盟对中国大陆的
联系我们:021-50315221 服务邮箱:10000@solarzoom.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