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楼顶装上光伏设施,家里用电不花钱,还可以向国家电网售电赚钱。这种美好的想法,前提是要合法,不能侵占公共利益。24日,来自青山区城管执法局的消息说,钢都花园街有2户居民,因违建光伏顶,被主管部门要求自行拆除。
前不久,街道巡查人员发现,123社区和125社区有两个单元通往楼顶的大门上了锁,小区其他居民无法上到楼顶进行晾晒及活动。经调查得知,系123社区业主彭某(化姓)和125社区单某(化姓)所为,他们均花费数万元,在各自小区楼顶,分别建起了3米高,50余平方米的光伏顶。
2位业对工作人员介绍,他们得知光伏能源是国家支持的项目,便想在各自所在的小区楼顶,并在区相关部门进行了备案。随后,动手建了起来。
街道工作人员说,根据国家能源局《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光伏发电项目所依托的建筑物及设施应具有合法性,屋顶安装的光伏板从屋面平台起算,其高度不应超过1.8米,该处违规光伏设施高达3米,在顶楼风力较大时,易产生安全隐患。
“这到底算不算违建呢?”为了慎重起见,青山区钢都花园街向土地规划部门去函。街道相关负责人表示,青山区土地规划部门回函称,居民搭建光伏设施虽然备案,但涉及搭建构筑物行为,在未取得规划部门审批的情况下,属于违建行为。根据《武汉市城乡规划条例》及《武汉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条例》,应对此类行为依法依规查处。
“街道已通知居民,对光伏顶进行自拆。”5月24日,青山区钢都花园街道工作人员说,如果不自拆,将依法进行强拆。
青山城管相关人士称,小区居民在楼顶违建光伏顶,还存在占用公共空间、安全问题等等,一般情况下,很难获得批准,在建设前要慎重,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据介绍,钢都花园街还有十几户楼顶居民也打算建光伏顶,为避免违法建设,街道开展了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居民刘先生说,幸亏宣传及时,如果盲目搭起来又被拆掉,就亏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