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边是大规模建设,一边是生产出来的电却无法消纳,今年前4月局部地区弃风弃光增长的现象,警示在“双碳”目标下推进我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必须首先解决新能源“立”的问题,要通盘谋划、因地制宜推进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并同步切实解决好消纳利用问题,避免大规模弃风弃光现象重演。
近年来,我国以风电、光伏发电为代表的新能源发展成效显著,装机规模稳居全球首位,发电量占比稳步提升,成本快速下降,已基本进入平价无补贴发展的新阶段。但也应清醒地看到,新能源开发利用仍存在电力系统对大规模高比例新能源接网和消纳的适应性不足、土地资源约束明显等制约因素,随着新能源装机占比的不断提升,未来可能会越来越凸显。
实际上,这一问题已有前车之鉴。“十二五”期间,我国风光资源最为丰富的“三北地区”曾“大干快上”新能源项目,但由于开发建设速度规模和电力系统的消纳能力不匹配,出现过严重弃风弃光问题。2018年开始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制定了“清洁能源消纳三年行动计划”,此后弃风弃光问题逐年好转。
“十四五”是碳达峰的关键期、窗口期,适应新能源大规模发展的能源系统亟待建立。下一步要多管齐下打通堵点,加快推动电力系统向适应大规模高比例新能源方向演进,促进新能源高水平利用消纳,为我国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奠定坚实的新能源发展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