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江苏省工信厅发布《关于开展光伏、锂电、印制电路板行业规范公告申报工作的通知》,宣布启动光伏制造、锂离子电池、印制电路板行业规范公告组织申报和三行业已公告企业自查工作,行业规范公告申报截止日期为6月28日。
详情如下:
关于开展光伏、锂电、印制电路板行业规范公告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工信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工信局:
根据工信部《关于开展光伏、锂电、印制电路板行业规范公告申报工作的通知》(工电子函〔2023〕65号)要求,我厅将启动光伏制造、锂离子电池、印制电路板行业规范公告组织申报和三行业已公告企业自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业规范公告申报工作
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光伏制造、锂离子电池和印制电路板行业企业申请材料的受理工作,根据《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21年本)》《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条件(2021年本)》《印制电路板行业规范条件》(工信部电子司网站文件发布栏)相关要求,对本地区申请公告企业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将初步认定符合《规范条件》企业的申请材料(一式两份)行文报送我厅(申报书和自查报告模板从我厅门户网站文件通知栏下载,网址:http://gxt.jiangsu.gov.cn/),并附光盘。锂离子电池企业通过网上申报平台()同步在线提交材料。行业规范公告申报截止日期为6月28日。
二、行业规范公告自查工作
(一)为加强已公告企业监督管理,保持动态调整机制,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已进入光伏制造、锂离子电池和印制电路板行业规范公告名单的企业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其开展2022年度生产运营情况自查并于6月28日前提交自查报告,锂离子电池企业需通过网上申报平台()同步提交自查报告,企业年度自查报告将作为是否撤销其公告名单的重要依据之一。公告企业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经核实后报送我厅:企业名称变化,企业合并、分立或兼并重组,企业产能、产线发生较大变化,企业搬迁新址,其他重大变化。如核实公告企业已不符合规范条件要求,需移出规范条件名单,请行文时同步说明情况并附上有关材料。
(二)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规范条件要求,指导未能保持规范条件要求的企业加强整改,达到规范条件要求。对整改后仍不能保持规范条件要求的企业,提出调整建议。
三、工作要求
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相关工作要认真组织、严格把关,切实加强光伏制造、锂离子电池和印制电路板行业管理,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情况,及时向我厅(电子信息产业处)报告。
联系人:童昊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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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