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汇华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拟在金湾区高栏港西滩片区建设金湾区高栏港西滩片区30万吨太阳能材料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对用海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期10日,如对所公示用海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厅反映。以个人名义提出意见的,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特此公示。
项目名称:金湾区高栏港西滩片区30万吨太阳能材料项目
项目位置:金湾区高栏港西滩片区
用海单位:珠海汇华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用海情况:用海类型为其他工业用海,用海面积45.0289公顷(全部位于已填成陆的历史遗留围填海区域),项目申请用海50年。
受理单位: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地址:广东省天河区天河北路369号
联系方式:海域海岛管理处,020-836204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