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更新光伏用地政策:永久基本农田等三种土地性质一律不得占用_SOLARZOOM光储亿家
设为首页收藏本站联系我们
| | | | | | | | |
山西更新光伏用地政策:永久基本农田等三种土地性质一律不得占用
  • 2023-09-05 16:53:58
  • 浏览:839
  • 来自:中国新闻网

  记者5日从山西省自然资源厅获悉,该厅与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山西省能源局、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光伏发电项目用地支持保障的补充通知》(下称《补充通知》),对光伏产业用地进行了进一步规范。

  山西最新发布的《补充通知》要求,光伏发电项目用地包括光伏方阵用地(含光伏面板、采用直埋电缆敷设方式的集电线路等用地)和配套设施用地(含变电站及运行管理中心、集电线路、场内外道路等用地),根据用地性质实行分类管理。新建、扩建光伏发电项目,一律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基本草原、I级保护林地。

  对于光伏复合项目用地,《补充通知》要求光伏方阵用地不得占用耕地,占用其他农用地的,应根据实际合理控制,节约集约用地,尽量避免对生态和农业生产造成影响。

  此外,光伏方阵用地涉及使用林地的,须采用林光互补模式,可使用年降水量400毫米以下区域的灌木林地以及其他区域覆盖度低于50%的灌木林地,不得采伐林木、割灌及破坏原有植被,不得将乔木林地、竹林地等采伐改造为灌木林地后架设光伏板。

  山西鼓励光伏方阵用地采用“草光互补”模式。光伏方阵用地不得改变地表形态,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及后续开展的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底版,依法依规进行管理。实行用地备案,不需按非农建设用地审批。

  对于光伏发电项目配套设施用地,《补充通知》明确按建设用地进行管理,依法依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对于生态保护红线内零星分布的已有光伏设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管理,严禁扩大现有规模与范围,项目到期后由建设单位负责做好生态修复。

【责任编辑:sunnyz】
投稿、咨询、爆料——电话:(021)50315221-812,邮箱:edit@solarzoom.com,QQ:2880163182
关键字阅读: 光伏用地 光伏政策
0条评论
还没有人评论过,赶快抢沙发吧!

匿名发表

微信公众号:
Solarzoom光伏太阳能网
微博公众号:
SOLARZOOM光伏太阳能网
  • 一天
  • 一周
  • 一月
  • 每日资讯
  • 光伏杂志
  • 专题
  • 每日光伏市场参考
马上订阅
印度商工部反倾销局(DGAD)正式公告,将对中国大陆、台湾、马来西亚等地进口的太阳能电池展开反倾销调查。同时,欧盟对中国大陆的
联系我们:021-50315221 服务邮箱:10000@solarzoom.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