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综合司日前下发《开展新能源及抽水蓄能开发领域不当市场干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下称《方案》),重点整治对风电、光伏、抽水蓄能项目开发强制要求产业配套、投资落地等行为。
近年来,可再生能源发展快速。今年上半年,全国可再生能源新增装机1.09亿千瓦,同比增长98.3%,占新增装机的77%。其中,抽水蓄能新增并网330万千瓦,风电新增并网2299万千瓦,光伏发电新增并网7842万千瓦。
同时,新能源项目成为地方政府招商引资、完成任务的“香饽饽”。由于缺乏市场规范,此前有很多地方在光伏等项目开发中,附上了“强制产业配套”等苛刻条件。
“资源未必能换产业,新能源行业对产业链和地方财政的带动效应并不如房地产、制造业明显。这些强制要求非但不能为当地引进产业、带来效益,还会让有意愿的企业望而却步,严重破坏了当地的营商环境。因此《方案》的出台,非常及时、非常必要。”中国技术经济学会环境技术经济分会常务理事张建红对上海证券报记者表示。
张建红认为,土地租金、配置储能费用、特许经营费,以及各种“附加条件”所产生的费用,均属于“非技术成本”。我国光伏、风电等新能源制造各环节的成本虽然在持续下降,但项目开发成本却高出全球平均水平,这与长期居高不下的“非技术成本”有关。“非技术成本”中,很多都是如“强制产业配套”这样的“附加条件”产生的不合理成本。这种针对新能源电站开发的“附加条件”,使得新能源项目开发企业的非技术成本大幅增加,同时项目开发难度和风险攀升。
《方案》提出,将聚焦2023年1月1日以来各地方组织实施的风电、光伏和抽水蓄能开发项目,核查项目在签订开发意向协议、编制项目投资市场化配置方案、组织实施市场化配置项目开发过程、项目开发建设全过程中是否存在不当市场干预行为。
具体来看,重点整治两类问题:《方案》提出,将聚焦2023年1月1日以来各地方组织实施的风电、光伏和抽水蓄能开发项目,核查项目在签订开发意向协议、编制项目投资市场化配置方案、组织实施市场化配置项目开发过程、项目开发建设全过程中是否存在不当市场干预行为。
具体来看,重点整治两类问题:一是地方政府或相关主管部门通过印发文件等形式,对新能源发电和抽水蓄能项目强制要求配套产业,特别是风机、塔筒、多晶硅、硅片、电池片、电池组件等新能源产业链。具体包括:在相关文件中明确或者变相要求项目必须配套产业或者引入产业;虽未明文规定,但口头强制要求配套产业,或对于没有允诺配套产业的项目和投资主体给予阻碍或明显歧视政策。
二是地方政府或相关主管部门通过印发文件等形式,强制要求新能源发电和抽水蓄能项目投资落地。具体包括:要求企业缴纳高额保证金、投资合作保证金、项目开发建设履约保证金、引入外资等;获取或限制项目的附加收益,如项目产生碳排放权及碳排放所获收益等。
在张建红看来,《方案》对规范新能源开发建设秩序,降低居高不下的“非技术成本”,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推动构建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具有重要意义,同时有利于加快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助力“双碳”目标如期实现。
据悉,此次专项整治聚焦查问题、纠偏差、补短板,自《方案》印发之日起开展,至2023年11月30日结束。地方自查整改结束后,国家能源局将组织核查评估,对应整改而未整改的,将选择典型案例予以通报。同时,国家能源局将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对进度缓慢、工作不实、效果不佳的,通报地方政府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