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聆达股份(300125)发布关于铜陵年产20GW高效光伏电池片产业基地项目一期建设进展的公告。
一、对外投资概述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聆达股份)于2023年6月15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铜陵狮子山高新区管委会签订高效光伏电池片项目投资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与铜陵狮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简称:铜陵狮子山高新区管委会)协调的有关基金共同出资新设立项目公司为投资主体,在铜陵狮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简称:铜陵狮子山高新区)投资约91.50亿元(最终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金额为准)建设年产20GW高效光伏电池片产业基地项目(简称:铜陵项目),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项目一期建设年产10GW-Topcon高效电池片产线(简称:项目一期);项目二期建设年产5GW-Topcon高效电池片产线及5GW-hjt电池片产线(简称:项目二期),项目二期待项目一期全部建成达产后适时建设。铜陵项目前两期建成全面投产后,项目公司将具备年产20GW高效光伏电池片的生产能力。公司与铜陵狮子山高新区管委会协调的有关基金共同出资新设立项目公司进行项目建设,公司持有项目公司股权比例为80%。铜陵项目投资分两期实施,预计项目一期开工后6个月内(2023年12月份)完成全部厂房建设;预计公司在项目一期主厂房交付之日起3个月内(2024年3月份)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并首批投产;预计项目一期于2024年6月左右全面达产,项目二期待项目一期全部建成达产后适时建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公司与铜陵狮子山高新区管委会签订高效光伏电池片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
二、项目进展情况
为加快推进公司铜陵年产20GW高效光伏电池片产业基地项目尽快实施,配合铜陵狮子山高新区管委会协调项目公司出资方出资,公司与铜陵狮子山高新区管委会双方友好协商,就原《项目投资协议书》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上述双方就修订内容于2023年6月25日签订了《补充协议书》。2023年6月26日,公司与铜陵狮子山高新区管委会协调的出资方铜陵铜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铜陵铜辉)签订《出资协议书》并于铜陵狮子山高新区投资设立了合资公司铜陵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铜陵嘉悦),公司持有铜陵嘉悦80%股权,铜陵铜辉持有铜陵嘉悦20%股权,铜陵嘉悦于2023年6月26日完成了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了《营业执照》。铜陵嘉悦作为聆达股份在铜陵狮子山高新区从事高效光伏电池片项目的投资与经营主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公司与铜陵狮子山高新区管委会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暨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
公司在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补充协议书》及《出资协议书》后,积极与铜陵狮子山高新区管委会及其指定代建方、铜陵同辉等相关方联络沟通,努力推进相关投资合作事项。鉴于铜陵项目建设的复杂性、系统性等特点,项目建设易受地方相关政策、行业市场环境变化、融资环境、项目施工实施条件、项目施工相关方配合进度等多种因素影响,截至目前,项目一期处于建设阶段,但因受上述多种因素影响建设进度未达公司预期。鉴于公司铜陵项目一期建设进度目前未达预期情况,公司将持续与铜陵项目相关方积极推进项目一期后续相关工作。
三、对公司的影响
近期高效光伏太阳能电池价格下滑,短期内给公司经营带来一定压力,同时多种因素影响下致公司铜陵项目一期建设进度目前未达公司预期,公司将根据光伏行业市场环境、公司经营、融资环境等情况,妥善安排并推进铜陵项目一期建设。
四、相关风险提示
1、关于投建铜陵项目可能存在的主要风险,公司于2023年5月3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公司与铜陵狮子山高新区管委会签订高效光伏电池片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中“特别提示”“六、3、风险提示”进行了说明。
2、在当前多种因素综合影响导致公司铜陵项目一期建设进展不及预期的情况下,公司将持续与铜陵狮子山高新区管委会、铜陵项目建设相关方协商确定项目一期相关进展,铜陵项目未来投资建设进度可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将持续关注本项目进展,如后续发生较大变化或取得阶段性进展,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4、项目一期计划总投资41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约36亿元,除政府代建约12亿元外,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自筹资金投入约24亿元(其中设备融资租赁约18亿元,银行贷款及其他约6亿元)。项目一期建设规模和资金需求较大,相较于当前公司自有货币资金、现金流状况存在较大缺口,公司能否顺利筹资、融资,以及筹资、融资金额、融资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具体将以监管机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审批通过为准。若各种渠道的融资均有不利变化,则可能导致项目建设未来进度不达预期。
5、项目一期投资金额、投资计划、建设周期、建设规模等数值均为预估数,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项目一期将根据后续合作情况及市场情况实施,在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仍可能受诸多因素的影响,导致项目建设进度及投资规模不达预期、收益不达预期或投资成本超出预期等风险,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