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6月3日至2024年6月7日(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吉瓦级钙钛矿太阳能电池产业基地项目(一期年产1GW钙钛矿光伏组件)
建设地点:衢州市东港片区(东片)凤栖路以东,惠园路以北,金凤路以西D-03#地块
建设单位:衢州纤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衢州纤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根据发展规划,征用衢州市智造新城东港片区土地113亩,投资107690万元,实施吉瓦级钙钛矿太阳能电池产业基地项目(一期年产1GW钙钛矿光伏组件),一期新建主厂房、动力站、废水处理站、化学品仓库等建筑面积52563平方米,引进钙钛矿涂布沉台、真空设备、层压机等生产线设备54台套,形成年产1GW钙钛矿光伏组件生产能力,配套相关生产辅助设施及厂区道路、绿化、供配电、给排水等公用工程。
公众参与情况:环评编制期间,按规定以张贴公告公示、网上公示等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我单位已阅读和核实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所有内容,并承诺如下: 一、所提交项目相关资料全部真实有效,无虚报、瞒报或漏报情况。 二、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确定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措施实施建设,做到批件相符。若项目建设和运行中产生与环评文件不符情形的,及时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三、认真落实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文中的各项环保措施要求。做到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如违背上述承诺,我单位将自愿承担一切后果及相应的法律责任。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废气:项目配液、传输层印刷及钙钛矿印刷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废气收集后经“干式过滤+活性炭吸脱附+催化燃烧”通过排气筒(DA001)15m高空排放;切割及清边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锡及其化合物废气收集后经通过自带的除尘设备处理后排气筒(DA002)15m高空排放;层压废气车间无组织排放。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会同经中和处理的生产废水纳管进入园区污水管网经衢州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相应标准后排入衢江。 固废:废催化剂、除尘器内粉尘、各类溶剂包装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或交由活性炭再生中心再生;废保护薄膜、报废玻璃、其他包装材料、废过滤介质外售综合利用;洁净系统更换下来的滤网、洁净系统更换下来的活性炭棉、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 噪声:厂区合理布局,采取隔声、降噪减振等措施。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①企业应对危化品间、危废暂存区、印刷区域等重点区域地面采取防渗、防腐措施,并根据需要设置相应的导流沟和废液暂存池;②建设相应的收集管道;③加强设备监管和运维;④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进行设计和运营危险废物暂存场所;⑤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区;⑥厂区设置围墙,并做好雨污分流;⑦厂区占地范围内、厂界应该多种植吸附能力强的植物;⑧厂区地面硬化,做好地面防渗措施。 生态保护措施:加强绿化,绿化既可美化环境又可降噪减少污染,同时也可恢复部分生态环境。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原料区、生产装置区、固体废物堆存区的防渗要求,满足国家和地方标准、防渗技术规范要求;危废暂存间按规范建设,做到“三防”要求,同时危废进行台账记录管理。
联系人: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智造新城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传真):0570-3888422
通讯地址:衢州市世纪大道767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