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电力交易中心向市场主体印发了《新疆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统计方法(暂行)》(以下简称“统计方法”),打破了用户侧绿色用能消纳无法统计核算的局面,为自治区推动可再生能源消纳工作提供了依据。该统计方法共分为五章18条,包括总则、消纳责任主体、消纳量统计、分摊和计算、信息披露及附则等内容。该统计方法可精准掌握新疆电力市场主体用户侧的可再生能源消纳情况,实现对零售用户的全覆盖。
做好新形势下新能源消纳工作,是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内容,对提升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推动实现双碳目标具有重要意义。自治区发展改革委高度重视新能源消纳工作,统筹考虑电力市场新能源消纳和用户绿电消费需求,结合市场实际,规范用户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统一核算工作,指导新疆电力交易中心在广泛征求各市场主体意见后,研究制定该统计方法,经新疆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全票审议表决通过,已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新疆能监办后全面执行。
目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已组织各地将2024年新能源消费量和消费比例分解压实到重点用能单位,并要求各地组织重点用能单位和新能源发电企业开展磋商,指导促成双边绿电交易。下一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将指导新疆电力交易中心在服务好绿电市场化交易的基础上,全面开展重点用能单位绿电消费统计监测工作,充分发挥重点用能单位新能源消纳主力军作用,推动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用能结构调整和产业绿色低碳转型,为实现“双碳”目标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