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电力高速发展下的现实隐忧_SOLARZOOM光储亿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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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电力高速发展下的现实隐忧
  • 2024-09-29 09: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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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自:新京报

 2020年以来,我国新能源电力中的风电、太阳能发电再次按下快进键,装机量从2019年底的4.14亿千瓦,突破到2023年底的10.5亿千瓦,增长了150%。其中,风电装机总量增长110%,太阳能发电增长将近200%。

  我国风电、太阳能发电的快速发展一方面极大支撑了全国的绿色低碳转型,但一些问题也无法回避。

  新京报零碳研究院发现,我国高速发展中的新能源电力正面临4大挑战。

  1. 项目建设存在漏洞,发电设施质量需要提高。

  风电、太阳能发电正面临项目建设的设计、施工,发电设施产品性能两方面挑战。

  首先,项目在建设中面临项目设计相互复制,无法满足个性化要求,施工工人没能接受专业训练,施工水平无法全部保证等问题。

  据零碳研究院观察,风电场事故时有发生,风机着火、叶片折断居多。有专业平台对全国新能源发电项目进行质量跟踪,而质量问题甚至事故几乎每周都有多起。有项目甚至启动索赔程序。

  除了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因为建设场地各不相同,自然条件差异较大等问题,使得设计往往无法精准到所有坡度、地质、风力与风向、水流等条件,即便在同一个光伏场,都面临这些环境的截然不同。因此,这就给施工提出了更高要求。光伏面板倒伏、被风吹损、浮尘遮面、遇雪冰冻等故障,甚至事故时有发生。

  究其原因,除了主观因素外,近年来新能源电力建设的快速推动,使得每年都会吸纳大量劳动力进入,其中很多人没有任何经验,这样在面对光伏等技术含量比较低的施工时,一旦遇到局部的条件变化,就无法把握并变通,给故障留下后门。

  其次,老旧的低效率发电设施还在大面积运行,设备更新十分迫切。

  8月3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公布《能源重点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实施方案》。该方案鼓励并网运行超过 15 年或单台机组容量小于1.5 兆瓦的风电场开展改造升级;鼓励通过高效光伏组件、逆变器等关键发电设备更新,合理优化光伏电站开发建设布局和规模,提升光伏发电系统单位面积能量密度和光伏电站土地使用效率,提高光伏电站发电能力。

  据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主办的《风能》杂志统计,2023年我国宣布下线的陆上风电机型,最大单机容量达到了11兆瓦,比2022年提升3兆瓦;平均单机容量达到8.9兆瓦,比2022年提升2.6兆瓦。

  然而,据国家能源局统计数据,2010年新增的12904台风机,平均单机容量仅为1.47兆瓦,单机容量2兆瓦、1.5兆瓦的风机刚刚成为主流。而此前,众多风电项目的单机容量还不到1兆瓦,包括900千瓦、850千瓦、750千瓦,甚至只有300千瓦。同时,早先建设的风电项目往往具有优越的风能密度条件,风速和利用小时都比较好。

  在光伏领域,继2013年7月《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发布后,2024年7月工信部电子信息司对《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21年本)》公开征求意见。两份文件都对不同型号的光伏面板的光电转换率及储存指标提出要求。

  这将意味着,光电转换率较低的产品或技术,将在新的光伏项目中被限制。

  新京报零碳研究院制表

  2. 土地违规问题或被隐藏,占地时有发生。

  风电、太阳能发电场站建设需要的最大资源便是土地。事实上,在非荒漠地区的国土资源斑块上,空白用地,尤其是能够用来做风电或光伏项目的空白用地几乎没有,这就需要挤占大面积的荒山荒坡,甚至一般性耕地。更有甚者,项目开始挤占大面积基本农田。零碳研究院发现,当前存在多种用地模式。

  第一种做法,就是直接在基本农田开建。据央视财经今年3月报道,湖北省安陆市木梓乡公然把占地2000多亩的光伏发电站建设在基本农田里,而且冠以“农光互补项目”的头衔。

  第二种做法,就是及时调整农田性质,以采空区、泛滥区等名义,把基本农田调成一般性耕地,再进行农光项目建设。

  第三种做法,把灌木林荒地化,进行“剃头式”建设。有些山上的光伏项目用地,往往荒地与灌木林交织在一起,但为了发展光伏,会把树木砍伐掉。因此,在利用荒地的同时,也进行着生态破坏。

  第四种做法,少征多占,配套公路、场站挤压耕地、林地。在一些新能源发电场,尤其是风电场,往往需要建设在山岭顶端的强风地带。因为超大型设备的进场,就需要开挖临时性公路。而在执行过程中,也面临少征多占,批少占多,用而不恢复等现象。

  虽然国家发改委早在2021年的有关文件中,就明确支持地方因地制宜利用沙漠、戈壁、石漠化以及荒坡荒滩等地区发展光伏、风电等可再生能源。但是,“三条控制线”(全国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的边界依旧不可逾越。

  9月23日,自然资源部永久基本农田查询平台正式上线。国家期待以公开的形式,一方面规范生产建设活动,另一方面也让公众来监督项目的用地情况。

  3.企业垄断与地方保护的现象还存在。

  8月6日,国家能源局公布《省(自治区、直辖市)“千乡万村驭风行动”总体方案编制大纲》指出,“避免整县开发模式可能形成的开发主体垄断现象。”

  8月29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中国的能源转型》白皮书指出:“健全能源领域自然垄断环节监管制度,推动电网、油气管网设施向第三方无歧视公平开放。”

  最近的两份重量级文件都提出规避垄断的重要性。这也从一个侧面表明,在一些市、县,新能源建设领域的垄断还是存在的。

  零碳研究院发现,这样的垄断一般以两种方式存在。

  其一,合同垄断。有新能源企业利用信息差,在中西部地区地方部门还没有意识到新能源巨大风口的时候,即与其签订排他性项目合同。而之后,要么独家建设,要么占而不建,造成资源的浪费。

  其二,背后垄断。有新能源企业通过一些非常规的,甚至违规手段,对进入一地的其他新能源企业进行打击,提高其进入的门槛、增加其办事的难度,促使后来者知难而退。

  2023年以来,全国多个省份开始意识到这些问题的存在,开始为已经审批的新能源项目设置时效阀门,过期不建设即被作废项目指标。

  导致垄断现象在全国一些市、县出现的原因有三。

  第一个原因,地方部门招商迫切,权益意识不强。

  第二个原因,小地方的社会气息会形成一个既得利益联盟,从而形成对其他经营主体的排斥性,成为事实上的地方保护主义。

  第三个原因,新能源企业也不愿意完全去一些陌生的地区进行项目开发。

  为此,一方面需要强化顶层设计,落实国家部门的有关政策措施,另一方面也需要各地营造公平的营商环境,推动新能源项目的公开化。

  4.新能源电力消纳与配储的问题依旧突出。

  风电、太阳能发电除了清洁性外,最大的特征就是间歇性了。

  2024年上半年,全国风电发电量508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全国风电平均利用率96.1%;全国光伏发电量391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7%,全国光伏发电利用率97%。

  而据一些智库研究,我国各地的弃风、弃光率从百分之几到十几不等。在有些地区,这一情况十分严重。有研究机构进一步指出,2023年我国弃风弃光对应价值达到100亿元。这意味着,在我国体量巨大的新能源电力中,提高利用率意义非凡。

  5月28日,国家能源局发出通知,要求做好新形势下新能源消纳工作。

  在优化新能源消纳技术条件的同时,必须提高储能的水平,从而在新能源电力上削峰平谷,促进新能源电力的消纳。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2021年7月就发文肯定抽水蓄能和新型储能的重要意义。截至2024年6月底,全国抽水蓄能累计装机容量达5439万千瓦,占全球抽水蓄能装机的28%以上;截至2024年上半年,全国已建成投运新型储能项目累计装机规模达4444万千瓦/9906万千瓦时,较2023年底增长超过40%。

  按照具体的规划建设来看,储能需要与新能源以及消纳水平相匹配。就当前的发展来看,储能不足的问题正在被解决,随着一些在建项目的陆续投运,未来几年我国的储能水平将上升一个台阶;与此同时,我们也需要警惕储能不顾电力及用电实际情况的局部过热,在市场化运营的趋势下,未来都将面临市场的考量。

  因此,2023年以来,我国开始针对新能源电力消纳的问题开出综合药方,从发电、输电、用电等多个环节来解决问题,从而推动全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绿色转型。

【责任编辑:sunny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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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阅读: 新能源电力 光伏发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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