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富宁县人民政府公布第二批新能源配置公开优选投资开发主体结果:经第一轮书面优选测评、第二轮磋商谈判、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并报州发展改革委、州能源局和州人民政府审定同意,确定竞配得分最高的中广核风电有限公司为富宁县“十四五”第二批新能源项目优选投资开发主体。
富宁县计划配置6个新能源资源开发利用项目,总装机530MW,分别为:
四个风电场:田风电场120MW、那来风电场205MW、田蓬风电场65MW、新华风电场60MW;
两个光伏电站:平安光伏电站40MW、那平光伏电站40MW;
根据《文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文山州能源局关于印发〈文山州2024年第一批新能源项目开发方案〉的通知》(文能源联发〔2024〕50号)和云南省能源局、文山州人民政府审查批复的《富宁县“十四五”第二批新能源项目优选投资开发主体配置方案》等要求,富宁县按程序依法依规开展富宁县“十四五”第二批新能源项目优选投资开发主体工作,经第一轮书面优选测评、第二轮磋商谈判、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并报州发展改革委、州能源局和州人民政府审定同意,确定竞配得分最高的中广核风电有限公司为富宁县“十四五”第二批新能源项目优选投资开发主体。
特此公告。
富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