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国家能源局就《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提出,各地要优化营商环境,规范市场秩序,不得设置违反市场公平竞争的相关条件。各类投资主体要充分考虑电网承载力、消纳能力等因素,规范开发建设行为,保障分布式光伏健康有序发展。
《征求意见稿》明确,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与电力市场。国家建立健全支持新能源新能源:BK0493 12437.98 0.85% +自选持续发展的制度机制,各地结合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情况、电力市场建设进展等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可以独立或通过微电网、源网荷储一体化、虚拟电厂聚合等方式公平参与电能量、辅助服务等各类电力市场交易。
《征求意见稿》提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与用户开展专线供电的,发电、用电双方应按照有关规定承担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系统备用费、政策性交叉补贴等,公平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