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国家能源局云南监管办公室发布关于公开征求《云南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云南绿色电力交易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其中,《云南绿色电力交易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适用于开展2025年度及之后的云南省内绿色电力交易。
文件提到,已注册的售电公司和电力用户可直接参与绿色电力交易,不需要提供额外的注册信息。
值得注意的是,文件指出,零售侧绿色电力交易通过零售用户向售电公司购买绿色电力零售套餐的方式开展。相较于普通的电力零售套餐,绿色电力零售套餐的套餐参数增加绿电类型、绿色电力交易电量、绿证价格、是否允许售电公司确认溯源结果。
绿色电力交易电量。分别约定“其他水电”“风电”“光伏”等各类型绿电的电量,申报电量通过交易周期内实际用电量的一定比例的方式明确。申报最小单位为1%,分别约定“其他水电”“风电”“光伏”等各类型绿电的比例,绿电类型可多选,各约定比例不大于100%,不小于0,且所有比例加总不大于100%。绿证价格。申报值不小于零,最小单位为0.01元/MWh。
全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