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在2024年11月5日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40号,梁某珊因内幕交易金刚光伏(300093)股票被处罚。经过调查,梁某珊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通过其天风证券账户购入金刚光伏53万股,成交金额为1622万元,获利767万元。
梁某珊与金刚光伏实际控制人张某梁关系密切,且在敏感期内存在多次通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梁某珊的行为构成内幕交易。最终,广东证监局决定没收梁某珊违法所得767万元,并处以罚款2301万元。梁某珊需在收到处罚决定书后15日内缴纳罚款,如对决定不服,可在60日内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