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控股(00295)发布公告,于2024年11月14日,宿州旭强(作为承租人)与深圳融资租赁(作为出租人)订立融资租赁协议,深圳融资租赁将向宿州旭强购买租赁资产,总代价为人民币8500万元。租赁资产其后将租回予宿州旭强,为期13年。融资租赁协议项下的租赁资产的法定拥有权将于租赁期内归属于深圳融资租赁。于租赁期末及待宿州旭强支付(i)融资租赁协议项下所有应付金额;及(ii)租赁资产象征式代价人民币100元后,租赁资产的法定拥有权将归属于宿州旭强。
租赁资产为有关位于中国安徽省宿州市的20兆瓦光伏发电厂的全部光伏发电设备及配套设施。
公告称,融资租赁安排及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为业界中所常见,并由相关订约方经公平磋商后按一般商业条款协定,并为集团提供一般营运资金以用于偿还现有贷款,包括分期付款及应付利息。因此,董事认为,融资租赁安排的条款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属公平合理,并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