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联合发布通知,公布全国第二批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名单,有8省(直辖市)的8个县区纳入第二批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名单(见下表)。通知要求各地,参照第一批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的各项要求,抓好项目管理,尽快取得试点实效,总结出可复制、可推广、可商业化运营的农村能源革命新模式,以点带面促进本地区农村能源清洁低碳转型。入选第二批农村能源革命试点的县区名单:
此前,上述三部门曾联合发布第一批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名单,计有15个县(市、区、旗)入选,分别是:河北省围场县、山西省浮山县、内蒙古自治区库伦旗、吉林省蛟河市、江苏省溧阳市、浙江省安吉县、安徽省长丰县、福建省云霄县、山东省文登区、河南省唐河县、湖北省天门市、湖南省沅陵县、广西壮族自治区宾阳县、四川省康定市、陕西省澄城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