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克众议院已批准计划,对太阳能装置的上网电价补贴进行追溯削减。 这项改革于去年10月首次提出,但仍需得到上议院的批准才能具有法律约束力。法律修改后,将要求在2009年至2010年间建成的太阳能发电厂提供年度盈利计算,用于判断它们是否应该获得国家援助。
变更后的法律还将要求发电厂,把计算范围扩大到整个生命周期,而不仅仅局限于国家补贴期间。
Jan Krčmář是捷克太阳能协会(Solární Asociace)的执行董事,他在接受《光伏》杂志采访时表示,这些变化将“为捷克的投资者们开创一个危险的先例,因为它们改变了游戏规则……鉴于这些变化不是由负责能源的部门提出的,而是由财政部提出的,它们意味着现在任何部门都可以在没有协商或适当的法律审查的情况下,在任何行业推动实质性的法律变更。”
Krčmář还补充说,这些提议“表明财政部对能源领域完全缺乏了解”。
“其中一条法律规定,能源生产商必须公布他们未来10年或20年的收入,这意味着他们应该知道10年或20年后捷克的电价,”他解释说,“至少对能源行业或整体经济有基本了解的人都不会说出这样的胡话。不过,这些废话可能很快就会成为捷克能源法的一部分,并有助于为投资者们描绘一幅他们可能考虑投资的国家的图景。”
Krčmář表示,捷克太阳能协会希望上议院“对这些提议保持理性,并拒绝拟进行的法律修改,这些变更将使捷克可再生能源行业陷入大面积的迷惑和混乱。”
捷克政府表示,需要通过限制国家补助来支撑政府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