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3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风电、光伏发电年度开发建设方案第一批项目的通知》。
通知提到,拟安排2025年第一批年度计划规模500万千瓦,全部为市场化并网项目。
项目应于2028年6月底前全容量建成并网,按照多能互补、源网荷储或按照20%、4小时配置储能三类进行申报。
各市要加快推进已列入年度开发建设方案项目建设进度,2023年、2024年开发建设方案项目分别于2025年6月底、9月底前提前全容量并网的,将在本市2025年度指导计划规模中调增相应规模。
原文如下: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风电、光伏发电年度开发建设方案第一批项目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发展改革委(局),张家口市能源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为落实一揽子增量政策,扎实推动经济向上结构向优、发展态势持续向好,加快建设新型能源强省,持续推进风电、光伏发电项目高质量发展,现提前下达部分2025年度计划规模,组织申报2025年风电、光伏发电年度开发建设方案第一批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拟安排2025年第一批年度计划规模500万千瓦,全部为市场化并网项目,结合各市剩余资源量、已批复项目开发建设进度等因素,将规模分配各市(详见附件)。第二批年度开发建设方案项目将于2025年二季度组织申报,各市计划规模视2024年风光项目并网任务完成情况及2025年项目开工等情况综合确定。
二、申报要求(一)各市要从已批复储备类项目中优选拟纳入年度开发建设方案项目,通过河北省能源发展智慧管理平台(www.hbnygh.com)申报。(二)按照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开展新能源及抽水蓄能开发领域不当市场干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国能综通新能〔2023〕106号)要求,各市要公平公正组织开展项目竞争性配置,优先申报已完成用地预审、核准(备案)等前期工作较为深入的项目,不得强制要求风电光伏发电项目配套产业、投资落地等。(三)项目应于2028年6月底前全容量建成并网,按照多能互补、源网荷储或按照20%、4小时配置储能三类进行申报。(四)各市要加快推进储备类项目前期工作,对于已取得建设用地批复的项目应及时申请出库,且不占用本市年度指导计划规模。各市要加快推进已列入年度开发建设方案项目建设进度,2023年、2024年开发建设方案项目分别于2025年6月底、9月底前提前全容量并网的,将在本市2025年度指导计划规模中调增相应规模。
三、工作程序申报项目经县、市审核后逐级推送至省发展改革委,由省发展改革委委托第三方机构审核项目申报材料,并征求省级电网公司电网接入意见。具备条件的项目将按程序予以下达,暂不具备条件的项目继续保留在储备类项目库。请各市抓紧按要求开展相关工作,于2024年12月30日前将项目竞争性配置承诺及项目申报请示文件报送我委。联系方式:0311—88600137,88600512nyjxnyc@hbdrc.gov.cn附件:2025年各市风电光伏第一批指导计划规模表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