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宁夏自治区发改委下发关于清理废止不具备建设条件新能源项目的通知,要求各地对辖区内新能源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对未能按期建成的项目及时废止。
通知要求各地能源主管部门对2024年及以前的新能源项目进行逐一核查与评估,确认项目建设条件。对核准(备案)文件过期失效的;无法按照时限要求核准(备案)的;无法落实项目建设条件的;无法按照时限要求建成的;违规变更项目投资主体或建设内容的;投资主体放弃建设或无力建设的项目,由各地公示后按项目审批权限依法依规进行废止清理。
通知对2021年以前至2024年历年项目清理条件要求如下:
1、2021年以前的新能源项目
对2021年(含)以前纳入年度建设方案、2024年底前未完成核准(备案)的新能源项目,全部废止;已完成核准备案的项目全部于2025年年底前建成,不能按期建成的,由各地按程序纳入废止项目清单。
2、2022年度新能源项目
2025年3月底前未完成核准(备案)的,全部废止;已完成核准(备案)的项目全部于2025年年底前建成,不能按期建成的,由各地按程序纳入废止项目清单。
3、2023年度新能源项目
纳入到《宁夏回族自治区2023年度光伏电站项目开发建设方案》(宁发改能源(发展)〔2023〕855号)的项目,2025年4月底前未完成核准(备案)的,全部废止;已核准(备案)的项目全部于2025年年底前建成,不能按期建成的,由各地按程序纳入废止项目清单。
4、2024年度新能源项目
纳入到《宁夏回族自治区2024年度光伏电站项目开发建设方案》(宁发改能源(发展)〔2024〕943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2024年度风电项目开发建设方案》(宁发改能源(发展)〔2024〕841号)的项目,2025年6月底前未完成核准(备案)的,视情予以废止;已核准(备案)的项目全部于2026年年底前建成,不能按期建成的,由各地按程序纳入废止项目清单。
宁夏自治区发改委强调,各地能源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清理废止工作,逐个项目摸清建设底数,核实项目建设条件,对建设项目清单内的项目重点督促推动,未能按期建成的及时公示废止。要求各企业要加快推进项目施工,确保项目实物工作量快速增长;电网企业要加快配套电网建设,确保接入工程为项目并网做好服务。
宁夏自治区发改委将按照所形成新的建设项目清单,每旬调度工作进展,对项目建设滞后的市级发展改革委、建设单位,暂停或核减新能源项目建设规模,暂停建设单位新项目核准(备案),同时扣减项目所在地县级政府年度清洁能源等考核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