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关于发布湖南省新能源存量项目纳入机制认定结果的公告。
根据公告,本次认定纳入机制的项目,机制从2026年1月1日起执行。
差价结算方面:本公告发布后30日内,纳入机制的风电和集中式光伏项目应与电网企业完成差价结算协议签订,逾期未签订的,视为自愿退出机制。纳入机制的分布式光伏项目默认按政策规定的机制电价、机制电量比例上限执行,不另行签订差价结算协议;如果项目需调减机制电量比例,则应在本公告发布后30日内,单独与电网企业签订差价结算协议。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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