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创维集团在港交所公告,将向联交所申请以介绍方式将创维光伏股份于联交所上市及买卖。由于建议以介绍方式进行创维光伏上市,故创维光伏上市将不涉及公开发售创维光伏股份。于2026年1月4日,董事会议决,在满足先决条件的前提下,提出该建议,内容包括:(i)分派及创维光伏上市:在满足分派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向全体股东分派公司所持有的创维光伏股份,且创维光伏将申请创维光伏上市,即以介绍方式将创维光伏股份在联交所主板上市;及(ii)股份回购计划:在计划条件达成或(如适用)获豁免的前提下,公司将根据公司法第99条透过股份回购计划撤销上市地位,当中涉及注销计划股份,以换取(a)现金选择,即每股计划股份兑换港币4.03元的现金,或(b)股份选择,即每股计划股份兑换一股新股份。公司已向联交所申请批准股份于2026年1月21日上午9时正起恢复在联交所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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