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或可“一电两赚”: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核算迎统一规则_SOLARZOOM光储亿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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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或可“一电两赚”: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核算迎统一规则
  • 2026-06-03 15:03:35
  • 浏览:316
  • 来自:中国经营报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生态环境部、国家统计局、国家数据局联合印发《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核算指南(试行)》(发改能源〔2026〕622号,以下简称《指南》)。

  国家能源局数据显示,目前,我国非化石能源消费中95%为电力。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核算工作仍面临核算规则不统一、核算对象覆盖面不足、不同政策机制衔接有待加强等问题。

  《指南》的出台,有助于促进电能量交易、绿证交易、碳排放核算等不同政策机制有效衔接,更好推动碳排放双控制度实施。

  每一度电的归属都清晰明确

  《指南》对每千瓦时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的归属作出分类认定。

  国家能源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指南》明确了三种认定方式:一是物理认定,包括非化石能源电力自发自用电量、绿电直连等新业态新模式下的自用电量、非化石能源发电项目生产耗用电量等;二是交易认定,包括非化石能源电力参与电能量交易、绿证交易等方式;三是分摊认定,主要针对未参与物理认定和交易认定的非化石能源电量。为确保核算完整性,这部分电量将纳入省间分摊和省内分摊。

  行业专家余祥龙向《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从光伏行业角度看,《指南》与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展密切相关。工厂屋顶光伏自发自用电量将直接被认定为绿色电力,对应碳排放核算按零计算。《指南》明确了物理认定、交易认定、分摊认定三种方式,其中,企业自有屋顶光伏发电自用,属于优先级较高的物理认定方式。

  余祥龙举例称,若企业投建一座1兆瓦工商业光伏电站,年发电量约100万千瓦时,其中80万千瓦时用于自用,则这80万千瓦时在碳排放核算和能耗统计中可按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认定。

  余祥龙表示,《指南》打通了绿电、绿证、碳排放核算和能耗双控制度之间的底层规则,推动形成全国统一核算标准,使企业绿色电力和传统火电使用情况能够登记在册、有据可查。随着电力消费数据与能耗双控、碳排放指标进一步衔接,每一度电的归属、用途和核算方式都将更加清晰明确。

  新能源电站或实现“一电两赚”

  国家能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将建立核算工作机制,明确工作流程、时间节点和负责单位。近期,将重点推动相关方面加快完善绿证核发和交易系统功能,以支撑各层级开展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核算。

  余祥龙认为,这意味着绿证在绿电核算中的作用进一步凸显。对光伏电站而言,除卖电收益外,还可通过申领绿证获得额外收益,有望实现“一电两赚”。

  不过,他同时表示,自发自用电量对应的绿证不可交易,余电上网部分对应的绿证则可以交易。钢铁、化工等行业企业因绿电消费需求较大,可能需要采购绿证,由此形成较为稳定的交易市场。同时,《指南》明确了绿证使用边界和核算要求,全国统一要求一度电只归属一个主体,不允许重复核算。

  在余祥龙看来,储能、绿电直连、虚拟电厂等新业态也将迎来利好。“光储融合是大趋势。储能设备充电时,如果储存的是光伏、风电等绿色电力,这部分电量可纳入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核算。”他说。

  余祥龙认为,《指南》将企业安装光伏从过去的“省钱选择”进一步转变为面向未来经营发展的“硬性配置”。对企业经营者而言,除关注眼前电费差价外,更应重视能耗和碳排放考核带来的长期影响,提前布局绿色电力消费和相关资产配置,或将成为更加稳妥的经营思路。

【责任编辑:sunny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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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阅读: 新能源发电 非化石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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