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印发《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十五五”规划》的通知。
规划明确主要目标:2030年初步建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能源综合生产能力达到58 亿吨标准煤,电力系统互补互济和安全韧性水平全面提升,能源进口多元可控;煤炭和石油消费达峰,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风电和太阳能发电装机比重超过50%、成为电力装机主体,非化石能源发电量比重达到50%、成为电量主体;坚强韧性、绿色低碳、集成融合、智能高效的新型能源基础设施体系加快建设,新型电力系统初步建成;能源产业链关键技术装备实现总体自主可控,迈入世界能源科技创新国家前列;适应新型能源体系的市场和价格机制加快健全,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基本建成。
坚持风光水核等多能并举,实施非化石能源十年倍增行动,“三北”风电光伏基地、西南水风光一体化基地、沿海核电基地、海上风电基地和分布式新能源成为非化石能源主要生产高地。
重点用能地区依靠加强非化石能源就近开发利用、合理新增支撑电源提升本地自保能力,力争实现东部地区“十五五”能源消费增量的70%由本区域生产保障。
电力流向形成由“三北”风电光伏基地、西南水风光一体化基地向负荷中心地区送电的总体格局,新增西电东送能力8000万千瓦以上。
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发电与非电并举,加强新能源多品种互补开发、空间集约复合利用、一体化聚合运营,推进陆上风电、光伏发电大规模平稳发展,海上风电向深远海发展,光热发电、海洋能规模化发展。推进“风光+生物质”一体化项目建设。提升新能源涉网性能,建设一批系统友好型新能源电站。积极推进地热能、氢能和绿色燃料发展,新能源非电利用规模实现倍增。建立完善新能源消纳综合评价指标体系,2030年新能源发电量占比达到30%。
推动清洁能源基地外送输电通道建设,优化送端电源结构,提升通道输送能力、利用效率和清洁电量占比。加强华中—南方、华中—华东、华北—华东、华中—西北等地区间电网互济,提升互补互济能力4000万千瓦左右。推动配电网向源网荷储资源高效配置平台转变,2030年力争具备承载9亿千瓦分布式新能源接入能力。
风电光伏基地:以库布齐、乌兰布和、腾格里、巴丹吉林沙漠为重点,以其他沙漠、戈壁和荒漠地区为补充,建设以外送为主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推进“三北”荒漠化防治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建设。持续推进新疆、黄河上游、河西走廊、黄河“几字弯”、冀北、松辽等新能源基地建设。发展渤海、黄海、东海、南海等海上风电基地。
水风光一体化基地:加快建设雅砻江、金沙江上游、澜沧江上游、藏东南(玉察)等流域水风光一体化先行基地,谋划推进大渡河、黄河上游、金沙江中下游、雅鲁藏布江等其他主要流域水风光一体化基地,在西北、西南等有条件地区探索发展以抽水蓄能为主要调节电源的新型水风光一体化基地。
输电通道:开工建设甘肃巴丹吉林沙漠基地、新疆塔克拉玛干沙漠基地、东北松辽清洁能源基地、内蒙古沙漠基地、青海清洁能源基地等外送通道,结合西南澜沧江上游等水风光一体化基地、“沙戈荒”风电光伏基地等,布局新增一批后续外送通道。
原文如下:















还没有人评论过,赶快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