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内蒙古包头市人民政府发布包头市“十五五”时期推动清洁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方案》提到,到2027年,新能源并网装机容量达到1700万千瓦,储能电站装机容量达到500万千瓦;到2030年,新能源并网装机容量实现翻番,达到2400万千瓦,储能电站装机容量达到750万千瓦。
优化新能源装备结构。充分发挥新能源资源的撬动作用,带动新能源装备产业发展。做优光伏装备,推动实施光伏铝边框、多晶硅芯生产制造等晶硅光伏配套产业项目,完善产业配套,并谋划推进产业技术改造和产品升级迭代,培育钙钛矿、叠层等新一代太阳能电池技术产业。推动陆上风电装备强化整机牵引,推动实施风电传动链、锻件、铸件等项目,强化属地配套协作。加快发展储能材料与装备产业,布局发展正负极材料、电解液、隔膜等储能关键材料,突破电芯、电池系统集成等关键技术,推动新能源电池制造基地、新能源制造基地等储能装备产业项目尽快建成投产。布局发展电解水制氢催化剂、光解水制氢半导体材料等氢能制备材料,发展制氢装备、固态储氢装置和输氢管道、加氢装备,推动实施氢能装备产业项目建设,打造全国重要的氢能装备制造基地。
拓展新能源应用场景。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推动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用能绿电替代。依托新模式新业态,整合农村闲置资源,开发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等新能源项目,提升乡村电力自主、可靠供应能力,促进农村地区新能源就地就近消纳利用。推进交通能源融合发展,鼓励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公路边坡及站场、铁路站场、机场等交通场所建设新能源与周边用能一体化设施,鼓励光储充换一体化开发。推动建筑光伏一体化发展,推进建筑低碳用能和清洁供热。发展多技术路线储能电站。提升新能源装备制造绿电应用水平,实现“以绿造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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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十五五”时期推动清洁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为深入落实市委十三届十次全会精神,加快打造“1144”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清洁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按照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部署和市委“1144”现代化产业体系规划,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新质生产力为引领,紧紧抓住新增用电量需求主要由新增新能源发电满足的机遇,坚持风光水、氢储核、生物质等多能并举,优化能源生产和消费结构,持续提高新能源供给比重,加快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助力包头老工业基地绿色转型创新发展。
二、发展目标
1.产业规模。到2027年,新能源并网装机容量达到1700万千瓦,储能电站装机容量达到500万千瓦;到2030年,新能源并网装机容量实现翻番,达到2400万千瓦,储能电站装机容量达到750万千瓦。
2.创新能力。积极参与国家、自治区重大科技任务,支持头部企业与行业协会、科研院所深化合作,强化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培育一批高能级清洁能源技术创新平台,引进高水平创新团队和领军人才,争取在低成本制氢、新型储能等关键领域取得一批核心技术突破。
3.产业生态。形成“龙头企业引领、骨干企业支撑、中小企业配套”的梯次发展格局,产业链本地化配套率显著提升。建成功能完善的公共服务平台、检验检测体系和标准体系,金融服务、人才培养、知识产权保护等服务体系更加健全。
4.绿色效益。清洁能源替代作用显著增强,清洁能源消费占比稳步提高,单位GDP能耗和碳排放强度持续下降,完成自治区下达的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
三、重点任务
(一)持续提高新能源供给比重。立足优化提升全市风光资源利用效率,依托国家及自治区绿电直连有关政策,采用基地化整体开发与分散式开发互补协调,坚持存量与增量并举,积极谋划实施一批绿电替代项目,把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和产业优势。坚持新能源装机与利用效率并重,加快推进上网消纳风电170万千瓦、“驭风行动”等新能源项目建设。积极参与光热发电项目建设。推进新能源就地消纳,完善引导重点用能行业使用绿电激励政策。积极承接先进绿色高载能产业转移,实行新上项目强制新能源消费制度,开展重点行业能效对标提升行动。(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
(二)不断扩大储能规模。抢抓新型储能发展战略机遇期,以服务能源结构转型和电力安全稳定供应为根本,全力推进春坤山30万千瓦、开林河30万千瓦等电网侧储能电站建设。谋划实施一批新型独立储能电站项目。统筹电源侧、用户侧储能协同发展,推动电源侧储能电站与新能源同步建成投运,鼓励工业园区、工商业企业建设分布式储能电站,切实提升电力系统调峰调频和应急响应能力。推进储能电站项目开发与储能装备制造产业协同发展,以资源壮大市场、以市场带动产业、以项目撬动装备,布局发展多技术路线并进、多应用场景覆盖的新型储能。加快推进美岱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力争按时并网发电。(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
(三)加快发展大规模风光制氢。加快实施华电100万千瓦、华电拓阳50万千瓦等风光制氢一体化项目,综合风光、土地、水、电网接入等条件,谋划实施一批风光制氢项目,提升绿氢生产供应能力。发展多元储运氢技术,推广高压气态储运技术,扩大固态储运规模,布局发展低温液态、有机液态等新储运方式。不断拓展绿氢应用领域,积极推动绿氢在工业、交通、天然气掺烧等领域应用,布局发展氢基燃料项目。(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等相关部门)
(四)提升传统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水平。推动煤电节能改造,现役30万千瓦及以上煤电机组供电煤耗指标未达到基准能效水平的,应尽快实施节能降碳改造,到2028年基本清零;达到基准能效水平但未达到标杆水平的,鼓励企业开展节能降碳改造,力争达到标杆煤耗水平。做好天然气供应保障工作。推进供热区域热网互联互通。谋划太阳能制热(冷)发电等综合用能项目。推动神华包头煤制烯烃升级示范项目建成投用。(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住建局)
(五)有序开发生物质能源。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提质增效,建设一座800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实现生活垃圾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推动农林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在土右旗、固阳县等农业旗县区,合理布局建设生物质能相关项目,推动谋划一批绿色甲醇等项目,因地制宜推进清洁能源替代。(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城管局、农牧局、工信局、生态环境局)
四、工作举措
(一)完善能源基础设施。不断优化电网网架结构,加强500千伏网架结构,推动敕勒川、红崖湾、高新东等500千伏输变电工程尽快建成,提升电力供应保障能力,加强电网韧性。畅通山北地区新能源输送通道,加快推进包风三、包风四手续办理,争取早日开工建设,增强我市绿电输送能力。推动山南地区绿电消纳,加快阿尔丁、松石等中心城区电源点建设。推动充换电设施建设企业加快在工业企业、物流园区、国省道路沿线等车辆密集场所建设重卡充换电设施,布局高倍率超充等设施,满足新能源重卡使用需求。积极争取国家县域充换电补短板试点、自治区充电基础设施等奖补资金支持。推动达茂旗至包头市区氢气长输管道主干管网投运,谋划建设主干管网至各工业园区的支线管路,构建“一主多支”绿氢管网。统筹近期与远期氢能产业发展需求,合理布局加氢站等基础设施,在主城区、产业园区、交通枢纽等重要区域建设加氢站,鼓励建设综合能源站。根据氢能重卡推广计划和市场需求,到2030年加氢站数量满足氢燃料电池汽车日常所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住建局、城管局,包头供电公司)
(二)优化新能源装备结构。充分发挥新能源资源的撬动作用,带动新能源装备产业发展。做优光伏装备,推动实施光伏铝边框、多晶硅芯生产制造等晶硅光伏配套产业项目,完善产业配套,并谋划推进产业技术改造和产品升级迭代,培育钙钛矿、叠层等新一代太阳能电池技术产业。推动陆上风电装备强化整机牵引,推动实施风电传动链、锻件、铸件等项目,强化属地配套协作。加快发展储能材料与装备产业,布局发展正负极材料、电解液、隔膜等储能关键材料,突破电芯、电池系统集成等关键技术,推动新能源电池制造基地、新能源制造基地等储能装备产业项目尽快建成投产。布局发展电解水制氢催化剂、光解水制氢半导体材料等氢能制备材料,发展制氢装备、固态储氢装置和输氢管道、加氢装备,推动实施氢能装备产业项目建设,打造全国重要的氢能装备制造基地。(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发改委、招商投资促进局)
(三)拓展新能源应用场景。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推动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用能绿电替代。依托新模式新业态,整合农村闲置资源,开发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等新能源项目,提升乡村电力自主、可靠供应能力,促进农村地区新能源就地就近消纳利用。推进交通能源融合发展,鼓励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公路边坡及站场、铁路站场、机场等交通场所建设新能源与周边用能一体化设施,鼓励光储充换一体化开发。推动建筑光伏一体化发展,推进建筑低碳用能和清洁供热。发展多技术路线储能电站。提升新能源装备制造绿电应用水平,实现“以绿造绿”。(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等相关部门)
(四)完成试点改革任务。加快推进落实“两体系一模式”改革试点任务,创新新能源消纳新模式新业态,促进能源结构调整和电力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加快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能力提升试点建设,电源结构深度转型、电网支撑安全可靠、负荷互动灵活智能、系统调节全面跃升,基本建成清洁低碳、安全充裕、智能高效、灵活协同的新型电力系统。印发实施包头能源领域氢能区域试点建设方案,2028年6月前完成试点项目建设,总结提炼全链条发展经验做法,打造全国首座全场景绿氢自循环创新城市。加快建设稀土高新区国家级零碳园区,推动园区内的新建项目配套低碳化改造措施。(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稀土高新区管委会)
(五)提升能源创新水平。推动企业与国内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建立产学研创新平台,攻克关键核心技术,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推动头部企业与行业协会和科研院所深化合作,强化特定场景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带动属地配套企业。在低成本制氢、高性能稀土固态储氢材料、液态储运、氢燃料电池电堆及系统集成、绿氢耦合化工、绿氢冶金等领域,开展技术攻关,打通技术从实验室到产业化的“转化通道”。(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发改委、工信局,内蒙古科技大学)
(六)优化产业发展生态。推动能源领域现代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发展装备检测认证、运维服务、智慧物流等增值服务。加快发展光伏设备回收、风机旧车拆解、废旧电池回收等产业,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积极争取举办风电、光伏、储能、氢能等各类展会活动,提升产业发展影响力。(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市场监管局、招商投资促进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政府经济运行调度工作机制的通知》,实行系统化、常态化、精准化调度,全面掌握重点任务推进动态,统筹协调全市清洁能源产业发展重大事项,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二)强化要素保障。深入落实“三在三找”工作机制,全力保障清洁能源产业重大项目、示范基地各类要素需求,探索灵活的土地供应方式,统筹保障绿氢制取用水需要。优化电网规划建设,保障清洁能源项目并网消纳。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各类资金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创新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等金融产品。建立清洁能源产业人才需求目录,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和本土化培养力度。
(三)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对清洁能源产业项目开辟绿色通道,推行“一站式”服务、并联审批,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加强产权保护,营造公平、透明、法治化的营商环境。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及时解决企业发展中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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