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已下令各省市主管部门在2026年12月底前出台支持政策,鼓励家庭安装自发自用屋顶光伏系统。
该项指示依据政府办公厅第10790/VPCP-CN号公文(日期为10月22日)发布,此前政府召开了一次关于电力供应保障及修订后的《第八个电力发展规划》(PDP8)落实情况的会议。
总理黎明兴呼吁加快部署屋顶光伏和电池储能系统(BESS),以削减高峰电力需求,提升本地能源自给能力。
根据该指示,工贸部(MOIT)须在10月30日前提出各省市屋顶光伏部署目标。相关方案须明确装机容量及投运时间表,并重点关注电力供应约束仍存隐忧的北部各省份。
政府表示,落实进度将纳入对相关部委和地方官员的绩效考核。
各省人民委员会须在2026年12月底前,依据《电力法》第22条,出台面向投资自发自用屋顶光伏系统家庭的支持政策。工贸部受命提供指导并监督落实情况。
该指示并未设定全国统一的补贴标准,具体支持机制由地方主管部门自行确定。
储能是另一项重点。工贸部须与财政部、司法部及其他相关机构协调,在2026年12月前制定加速电池储能系统部署的政策及指导意见。政府尤其鼓励在工业园区和产业集聚区推广屋顶光伏配储模式,尤其是在越南北部。
最新指示是在第10/CT-TTg号指示基础上的进一步推进。后者于2026年3月发布,设定了在家庭、政府办公楼及商业设施扩大屋顶光伏部署的目标,并配套节电及需求侧管理措施。
越南还放宽了对屋顶光伏余电的限制。第243/2026/ND-CP号议定于6月26日生效,将余电销售的标准上限从合格发电量的20%提高至50%。在符合本地电网容量及运行条件的前提下,更高比例可在2030年底前协商确定。
上述规则还允许将屋顶光伏系统充电的电池所释放的合格余电出售给电网。
据国有公用事业公司越南电力(EVN)数据,截至2026年8月底,该国屋顶光伏安装量达134,410处,总装机容量超过11.45吉瓦。
然而,地方支持措施的落地一直进展缓慢。工贸部9月报告称,越南34个省市中仅有北宁省和莱州省出台了所要求的家庭支持政策。
更广泛的电力保障计划还设定了以下目标:每年节约用电至少3%,夏季高峰月份用电量至少削减10%,系统高峰负荷至少降低3吉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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