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2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沈跃跃率领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来我省,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这也是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的首个执法检查。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蒋巨峰,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委员蒲长城,国家能源局副局长刘琦参加执法检查。17日下午,执法检查组在宁召开座谈会,省市领导李云峰、张艳、陈绍泽、陈维健、单景南、罗群出席会议或陪同检查。
执法检查组听取了江苏省和南京市相关情况的汇报。据介绍,我省把调整能源结构作为转变能源发展方式的主攻方向,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提升清洁能源比重。去年全省一次能源消费总量中,非化石能源占6.19%,天然气占5.45%,清洁能源合计占11.64%。到2015年,全省非化石能源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要提高到7%,清洁能源占比要从“十一五”末的9.04%提高到16.64%。
沈跃跃充分肯定了我省在贯彻实施《可再生能源法》方面取得的成绩。她指出,江苏省对发展可再生能源高度重视,有思路、有规划、有目标、有措施,创造了具有江苏特色的发展可再生能源的好做法、好经验,值得认真总结。希望江苏省以这次执法检查为契机,全面深入贯彻实施《可再生能源法》,大力节约集约利用能源资源,推动能源资源利用方式根本转变,推动可再生能源产业健康发展,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两个率先”和建设美丽江苏作出新的贡献。
日上午,执法检查组在宁视察了江宁区禄口街道彭福村生物质气化站、南京朗诗国际街区地源热泵项目和省电力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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